交警总队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招标公告
交警总队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招标公告
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项目
招标公告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吉林省公安厅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对“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任务书编号:BM200925
招标文件编号:0773-0941GNGL09199
二、招标项目
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项目
三、合格的投标人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投标主体的要求,投标方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市场信誉良好。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提供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所供测速产品必须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依据GAT/497-2009《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出具的检测报告;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国家工信部颁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二级或以上资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招投标,须携带居民身份证;获得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2000认证。
四、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售价
有兴趣的合格的投标人携带法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税务登记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各项资质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于 2009年9月2日-- 2009年9月8日的上午9:00时至下午15:30时,到长春市贵阳街建设大厦(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标书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特快专递费每套100元人民币。
五、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人应当于 2009年9月23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单位应在2009年9月23日10:00 时(北京时间)前向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缴纳金额为5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定于2009年9月23日10:00时(北京时间)在长春市贵阳街建设大厦(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6楼开标室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公安厅
联 系 人:徐冬
联系电话:****-********
招标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605
联 系 人:许佳
电 话:139*****889
办公电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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