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氧树脂装置工艺尾气及中间罐区VOCs治理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环氧树脂装置工艺尾气及中间罐区VOCs治理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环氧树脂装置工艺尾气及中间罐区VOCs

治理项目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环氧树脂装置工艺尾气及中间罐区VOCs治理项目已由中国石化巴陵石化分公司以巴陵石化办(2018)5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巴陵石化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江汉分部。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环氧树脂装置工艺尾气及中间罐区VOCs治理项目施工专业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环氧树脂装置工艺尾气及中间罐区VOCs治理项目。

2.2建设地点: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巴陵分公司。

2.3建设规模:

1、对2.8万吨装置及配套设施进行VOCs治理改造;

2、对五套树脂装置及配套设施进行VOCs治理改造;

3、新建一套处理规模为3000Nm3/h的蓄热焚烧装置(RTO),焚烧处理收集的含氯化物的工艺废气,储运部五号沟储运车间汽装站台装车尾气经收集稀释后引入蓄热焚烧装置;

4、配套相应的可燃气体报警仪等安全仪表及工艺安全控制系统;

5、公用设施和辅助设施:工业水、仪表风、氮气、冷冻水、燃料炼油干气、消防水、低压配电室、DCS控制室、分析化验室和维修等依托现有的设施;

6、本项目无新征地。

2.4建设投资: 2893万元(不含税,已扣除增值税398万元)。

2.5计划工期:2018年8月1日—2019年6月30日(自开始工作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具体以甲方网络计划为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本标段合同额约500万元(含10%增值税)。

2.7标段招标范围:

环氧树脂装置工艺尾气及中间罐区VOCs治理项目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建筑、安装工程等。

2.8工程施工条件及要求:本项目在现有运行装置内进行改造,涉及到与在用现场仪表系统及DCS系统,在用现场电气系统及配电室电气系统,在用压力容器设备及工艺系统与工艺管廊等相关设备设施的改造等内容;施工过程受制于在用装置的生产运行状况;投标人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切实落实施工现场的安全、环保措施。由于本项目施工区域含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故投标人需充分关注项目潜在的安全环保及降效风险。本项目是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批准并督办的环保治理项目,须在2018年12月30日前建成投产,时间进度非常紧张;施工方应根据督办时间节点并考虑建设方上述条件下的生产装置实际情况合理组织施工力量配置,优化统筹进度安排,因生产装置工况变化或其它原因导致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随时暂停、窝工等间断施工现象,以及需要赶工等增加的所有费用发包方不予补偿。要求中标单位安排常驻管理和施工作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专业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各1人,日常现场作业人员不低于10人,现场随时具备施工条件后可即刻展开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工业管道GC2及以上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5年以来有在石油化工装置中施工、维保及承包100万元以上大修工程的承包项目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7)其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承包商负责人、安全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工程技术员等直接作业现场的管理人员应具有投标人所在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2)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2015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中施工、维保施工等专业承包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3)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中级技术职称,2015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中施工、维保施工等专业承包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4)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5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中施工、维保施工等专业承包项目执业业绩。

(5)技术工人要求机、电、仪各专业应配备至少一名以上工人技师。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同一母公司的多个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参与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得超过两家。

3.6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18年6月13日8时30分至2018年6月18日17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18年6月18日17时00分。

4.4若图纸容量太大等因素,请潜在投标人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获取纸质版图纸并提交押金:

(1)获取时间:2018年6月13日8时30分至2018年6月18日17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18年6月18日17时00分。

(3)获取地点: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巴陵分公司。

(4)获取纸质版图纸时提交押金:人民币1000元,中标结果公示前退还图纸时,招标人退还图纸押金(无息)。

5. 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 / 。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7月3日9时00分。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8年7月3日9时00分。

7.2开标地点: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江汉分部开标室。

7.3开标地址:湖北省潜江市(广华)安康路T18号(江汉油田图书馆西侧)。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巴陵石化分公司;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巴陵分公司;

邮编:414014;

联系人:游畅;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youc.blsh@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江汉分部);

地址:湖北省潜江市(广华)安康路T18号(江汉油田图书馆西侧);

邮编:433124;

联系人:刘江潮;

电话:****-*******(工作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139*****920

传真:****-*******

电子邮箱:liujc.jhyt@sinopec.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http://)、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国家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江汉分部)

2018年6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承包 施工专业 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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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江汉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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