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新建业务楼招标公告

咸宁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新建业务楼招标公告

咸宁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新建业务楼 (项目名称)咸宁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新建业务楼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XNZX-201805FJ-********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宁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新建业务楼 (项目名称)已由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咸发改审批【2016】4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咸宁市妇幼保健院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咸宁市妇幼保健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新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咸安区官埠桥镇甘鲁村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约10623.68平方米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约2000万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30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土建及安装工程

2.6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其他: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2013年5月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和建筑物高度29米以上和单项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公共建筑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 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xnweb/)。

5.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18 年 6 月 7日至 2018年 6 月 13 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xnweb/ ,下同),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资格预审文件费用后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和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其申请将被拒绝。

5.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括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纸质资格预审文件:不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U盘备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6 月 20 日 9 时 00 分整。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1)网上递交: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市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2)现场递交: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将纸质资格预审文件:不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U盘备份),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 递交至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D303 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2 根据本章第5.2款、第6.1款的规定,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申请将被拒绝。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咸宁市妇幼保健院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新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咸宁市银泉大道743号 地址: 咸宁市银泉大道529号

邮编:437100邮编: 437100

电话: 180*****611电话:****-*******/130*****17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2018年 6月 6 日






备注: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标签: 医院 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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