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2018年金溪镇长春村深化脱贫攻坚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第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黔江区2018年金溪镇长春村深化脱贫攻坚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第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黔江区2018年金溪镇长春村深化脱贫攻坚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 渝农综发[2017]236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市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2.1 工程建设地点: 黔江区金溪镇长春村
2.2 建设内容及工程规模:
二标段: 新建生产便道、带沟生产便道、蓄水池、机耕道及错车道、机耕道堡坎、入户便道,PE管安装,涵管安装,硬化院坝等,工程量详见清单。本次招标约 248 万元。
三标段:新建生产便道、机耕道及错车道、观景台、机耕道堡坎、入户便道,维修机耕道,维修排水沟,涵管安装,硬化院坝等,工程量详见清单。本次招标约 282 万元。
2.3招标范围: 详见黔江区2018年金溪镇长春村深化脱贫攻坚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第二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每标段工期 15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2015 年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有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业绩1个(相同或相似的业绩是指农业综合开发或土地治理项目或土地整治项目或高标准农田项目业绩,且合同金额必须达到招标限价的80%及以上的项目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只可对本次招标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随时关注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jdtc.com/),在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jdtc.com/)上自行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清单、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jdtc.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可以拒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5">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
地 址: 黔江区新华大道中段48号 |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2号27楼 |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唐先生 | 联 系 人: 张先生 |
电 话: ***-******** | 电 话: 138*****850 |
传 真: | 传 真: |
本招标项目 黔江区2018年金溪镇长春村深化脱贫攻坚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 渝农综发[2017]236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市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2.1 工程建设地点: 黔江区金溪镇长春村
2.2 建设内容及工程规模:
二标段: 新建生产便道、带沟生产便道、蓄水池、机耕道及错车道、机耕道堡坎、入户便道,PE管安装,涵管安装,硬化院坝等,工程量详见清单。本次招标约 248 万元。
三标段:新建生产便道、机耕道及错车道、观景台、机耕道堡坎、入户便道,维修机耕道,维修排水沟,涵管安装,硬化院坝等,工程量详见清单。本次招标约 282 万元。
2.3招标范围: 详见黔江区2018年金溪镇长春村深化脱贫攻坚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第二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每标段工期 15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2015 年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有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业绩1个(相同或相似的业绩是指农业综合开发或土地治理项目或土地整治项目或高标准农田项目业绩,且合同金额必须达到招标限价的80%及以上的项目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只可对本次招标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随时关注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jdtc.com/),在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jdtc.com/)上自行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清单、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jdtc.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可以拒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5">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
地 址: 黔江区新华大道中段48号 |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2号27楼 |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唐先生 | 联 系 人: 张先生 |
电 话: ***-******** | 电 话: 138*****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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