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环境保护局机关武清区重点行业企业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项目编号:WQCG2018-407)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武清区环境保护局机关武清区重点行业企业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项目编号:WQCG2018-407)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武清区环境保护局机关 武清区重点行业企业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项目编号:WQCG2018-407)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武清区环境保护局机关委托,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武清区重点行业企业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武清区重点行业企业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
2.项目编号:WQCG2018-407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不接受进口产品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简要技术要求
第1包36036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本次招标项目范围为武清区13家重点行业企业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照《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疑似污染地块布点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制定调查工作方案,开展土壤环境采样调查,并编制调查评估报告结合相关导则规范完成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三、项目预算
36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副本原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投标截止时间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 B.投标截止时间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3)供应商须提供开标当天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供应商须具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且在有效期内;(三)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四)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罚罪记录的证明,须提供其注册地、经营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罚罪档案告知函》;(五)供应商须提供被授权人与用人单位签定的近3个月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六)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如因供应商未注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06-11到 2018-06-15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武清区雍阳东道12号武清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报名后现场获取。报名时间:2018年06月11日至2018年06月15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时;报名时须携带招标公告中供应商资质要求的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审核后,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同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4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7-03 09:30
2.开标时间: 2018-07-03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武清区雍阳东道12号武清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郭工
2.联系方式:***-********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武清区环境保护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武清区雍阳西道85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崔先生:***-********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国华大厦1112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武清区环境保护局机关、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武清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项目需求书。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采购文件下载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需求书.pdf

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状况调查 土壤污染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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