碱柜超限超载检测站建设工程采购招标公告
碱柜超限超载检测站建设工程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碱柜超限超载检测站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建设计划,项目业主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上级补贴及企业自筹,本项目招标人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碱柜超限超载检测站建设工程位于内蒙古乌海市。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办公楼、卸货仓库、执法大厅、防雨棚(钢结构)、发电机房及安全设施工程等。
本项目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合同段。计划工期为7个月,2009年10月1日开工,2010年5月1日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规定的房建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最近5年内,成功完成3项(含)及以上类似房建工程的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9月2日至2009年9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局主楼五楼(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含资料光盘)、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含技术规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统一的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9月2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水月城温泉大酒店16楼会议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贝尔南路147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施工合同段提交人民币5万元(现金)的投标担保。
监督机构: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哲里木路9号
电话:****-*******
邮编:010051
招 标 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哲里木路9号
邮编:010051
电话:****-*******
传真:****-*******
联 系 人:席文杰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编:010051
电话:****-*******
传真:****-*******
联 系 人:侯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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