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设备招标公告
环境监测设备招标公告
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环境监测设备谈判公告 | |||||||||||||||||||||||||||||||||||||||||||||||||||||||||
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环境监测设备谈判公告 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对其所需环境监测设备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环境监测设备 二、项目编号:晋政采[2009-114]G58-A99-J1 三、谈判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不分包,报价人所报价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详见谈判文件)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备注: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谈判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四、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通过有效年检的: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以上资料请提供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六、谈判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09年9月2日至2009年9月8日 (北京时间8:00-11:30,15:00-17:00,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太原市迎泽大街330号,省城联社5层,508室) 售价:每套招标文件人民币 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9年9月9日10:00 (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武永富 电话及传真:****-******* 开户名称: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民生迎泽街支行 二〇〇九年九月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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