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房管局原房改办办公楼电路维修更换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赤壁市房管局原房改办办公楼电路维修更换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赤财采计(2018)972号函的要求,湖北嘉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赤壁市房地产管理局的委托,拟对赤壁市房管局原房改办办公楼电路维修更换、屋面维修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因A包电路维修更换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需重新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谈判。现将有关事项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赤壁市房管局原房改办办公楼电路维修更换工程;

1.2、项目编号:JXZB-********
1.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4、建设地点:赤壁市房管局原房改办办公楼;
1.5、计划工期:30天

1.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项目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7、采购预算(最高限价):赤壁市房管局原房改办办公楼电路维修更换工程最高限价为15万元,报价超过此最高限价作无效处理。

1.8、售后服务期:二年;

1.9、项目内容及需求:见谈判文件第章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须具备有关行政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时间前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提供的资料均需真实有效。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6月12日至2018年6月14日止,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地点:湖北嘉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赤壁市赤壁大道房地产管理局7楼招标代理部。


四、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4.1供应商持法人身份证明、有效身份证或拟派本项目的委托人持其本人有效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到湖北嘉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赤壁市房产局七楼招标代理部)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4.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竞标保证金

5.1供应商必须在2018年6月21日9:00前按以下方式提交竞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1000元整(¥壹仟元整)

公司名称:湖北嘉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赤壁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赤壁市支行新城分理处

账 户:181*****092********

5.2竞标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帐户汇入湖北嘉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并注明A包或B包。

(谈判时,竞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湖北嘉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竞标保证金到账信息为准,未按要求到账的作无效标处理。联系电话:****-*******)

六、谈判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6.1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6月219 时 00分,地点为:赤壁市房地产管理局四楼开标室(赤壁市赤壁大道765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赤壁市房地产管理局

联 系 人:宋工

联系电话:186*****160

代理机构:湖北嘉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

地 址:赤壁市赤壁大道765号

八、注意事项

1、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仔细阅读投标资格要求。

2、供应商对自己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如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的资格证明材料,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谈判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在相关网站上进行通报。

3、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文,对于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是对于采购范围的界定和采购内容的要求不清楚,认为存在疑义的,供应商应按本文件规定向招标方寻求书面澄清;未提出澄清要求的,则认同为完全理解本文件要求并接受招标方可能作出的任何最终解释。

4、供应商应时刻关注媒介发布的公告,如招标活动发生变化,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湖北嘉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 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修 电路 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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