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县沙田公租房(大河小区)8#、10#、东平小区、贝溪小区配电工程谈判公告
桂东县沙田公租房(大河小区)8#、10#、东平小区、贝溪小区配电工程谈判公告
所有被邀请的供应商(收到邀请函的供应商):
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桂东县房产管理局的委托对桂东县沙田公租房(大河小区)8#、10#、东平小区、贝溪小区配电工程(委托代理编号:GDCZ-2018-0605)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通过推荐供应商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请收到邀请函的单位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确定。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桂东县沙田公租房(大河小区)8#、10#、东平小区、贝溪小区配电工程
2、采购代理编号:GDCZ-2018-0605 采购计划编号:桂财采计(2018)00034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项目的名称 | 数量(单位:项) | 预算(万元) |
B01 | 桂东县沙田公租房(大河小区)8#、10#、东平小区、贝溪小区配电工程 | 1 | 63.6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1 | 桂东县沙田公租房(大河小区)8#、10#、东平小区、贝溪小区配电工程 | 详见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资质要求:
1.1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法》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
1.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备注:如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1.3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时需提供);
1.4要求投标人提供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8]1号要求,投标人应当按本通知规定和采购文件要求,书面提交征信机构开具的信用报告和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报告。采用信用评级准入制,投标人信用评级低于B级的,不允许参加投标;
2.特定资格条件:
2.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谈判通知回复确认函,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复印件;
3、《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4、《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4日17时(不含法定节假日),到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点为郴州市香雪路林邑星城16楼1616室)。购买谈判文件,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谈判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一概不退)。
五、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以谈判文件为准,地点为桂东县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六、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请于 2018年6月14日17时前来函以确认是否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谈判通知书内。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地点: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5室:。
3、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签名以示出席。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桂东县房产管理局
联 系 人:郭力帆
电 话:189*****162
采购代理机构: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凤娇
电话:****-*******
地址: 郴州市香雪路212号林邑星城16层1616室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谈判邀请通知》[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谈判邀请通知》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谈判通知回复确定认函
致(代理机构名称):
贵代理公司的谈判通知收悉,我公司决定参加(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招投标活动。
至此。
敬礼!
被通知公司名称(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不回复本函的视为放弃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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