涧南安置点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涧南安置点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槐坎乡抛渎岗村涧南安置点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槐坎乡抛渎岗村涧南安置点工程已由长兴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地址位于槐坎乡抛渎岗村,建设资金为自筹。现经长兴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核准,拟对槐坎乡抛渎岗村涧南安置点工程(第二次)施工以公开招标方式发包,选择施工单位。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长兴县槐坎乡抛渎岗村村民委员会(委托湖州建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1. 项目内容:
1)本工程包括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其中道路全长约4500米,路宽4米,路面结构采用水泥混凝土;给水管长约3150米,采用钢塑复合管,管径为DN25—DN65;排水管长约7150米,采用UPVC双壁波纹管,管径为de200—de300。
2)施工计划总工期:90日历天(不扣除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
2. 投标人资格要求(以下资料原件在开标时必须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资质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
2)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无在建项目(需提供承诺书,格式内容在长兴招投标中心网下载)。
3)长兴县外企业须办好《进长备案登记表》、驻长兴分公司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4)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和企业分管安全的副经理,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的副经理需有任命文件)、“B” 类证书(项目负责人)、“C” 类证书(现场安全员)。
5)投标人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规定的情形,并出具《长兴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持企业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请于2009年 9 月 2 日至 2009 年 9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兴县招投标中心(长海路361号)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 1000 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退还完整的图纸资料,逾期不退。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 9 月15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长兴县招投标中心(长海路361号)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窗口。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其他
所有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办妥长兴县招投标中心(长海路361号、电话****-*******)的交易席位费,并缴纳人民币贰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槐坎乡抛渎岗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长兴县槐坎乡抛渎岗村
联 系 人:应彬茂
电 话: 138*****230
招标代理机构:湖州建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兴县雉城镇长安桥
邮 编: 313100
联 系 人: 邹振利
电 话: ****-*******
传 真: ****-*******


长兴县槐坎乡抛渎岗村村民委员会
湖州建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长兴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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