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服务项目随机抽选招标公告
垫江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服务项目随机抽选招标公告
垫江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服务项目随机抽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
垫江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垫江县朝阳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该项目位于垫江县工业园区县城组团。
主要招标内容:垫江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分析系统的运营维护服务。
二、项目发包总价
本次招标运营维护期为三年,三年运营维护费发包总价为人民币:378000元(大写叁拾柒万捌仟元整)。每年运营维护费为人民币:126000元/年。
运营维护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交通差旅费、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的耗材、试剂、废液处置、单价2000元以下的备品备件费、通讯网络、用电、税金等与运行维护相关的所有费用(含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或规范要求的在线监测设备的第三方比对监测费)。
本项目各投标人应自行组织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位置、周边环境等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招标范围及情况而导致的承包价调整申请将不获批准。
三、在线监测设备运营维护要求
(一)在线监测(监控)设备清单
本次招标在线监测(监控)设备如下:
1 | 垫江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 1.COD在线分析仪1套 2.氨氮在线分析仪1套 3.总磷在线分析仪1套 4.总氮在线分析仪1套 5.流量计1套 6.数据采集传输仪1套 7.预处理(采水)系统1套 |
(二)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方案依据
中标人中标后应编制垫江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方案,方案应满足以下标准及文件要求:
1.《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污染源监控现场端建设规范》(暂行);
2.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212-2005);
3.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试行)(HJ/T 352-2007);
4.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5-2007);
5.《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HJ/T356-2007)
6.环境信息网络管理维护规范(HJ/T 461-2009);
7.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GB50169-92);
8.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判标准(GBJl31-90);
9.《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
10.《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环办环监[2017]61号;
11.其他相关国家及地方标准、文件要求。
(三)运行维护内容
根据国家环保部颁布实施的《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5-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HJ/T356-2007)及相关在线监测仪器运行规范和仪器操作手册,中标人在进行废水在线监测仪器运行维护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 日常巡检
每日上下、午远程检查数据传输系统是否正常,如发现数据有持续异常情况,立即前往站点进行检查。
每周至少进行1次现场巡检,巡检记录应包括检查项目、检查日期、被检项目的运行状态等内容,每次巡检应记录并归档。日常巡检规程应包括该系统的运行状况、在线分析仪的工作状况、主要技术参数、系统辅助设备的运行状况、系统校准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其他检查项目和记录。
现场巡检内容如下:
① 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 查看分析仪状态是否正常;检查水管管路及接头是否松动破损;检查水样分配单元内置采样杯是否腐蚀漏水;检查计量管是否污染;检查消解反应管是否污染,检查试剂余量及有效期等。
②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查看分析仪状态是否正常;检查水管管路及接头是否松动破损 ;检查反应池是否污染;检查蠕动泵软管是否腐蚀漏液,检查试剂余量及有效期等。
③ 总磷总氮自动监测仪:查看分析仪状态是否正常;检查水管管路及接头是否松动破损 ;检查水样分配单元内置采样杯是否腐蚀漏水;检查计量管是否污染;检查消解反应管是否污染,检查试剂余量及有效期等。
④ 预处理系统:清洗管路,清洗过滤器、清洗储水器等。
⑤ 观察数据采集传输仪运行情况,并检查连接处有无损坏,对数据进行抽样检查,对比自动分析仪、数据采集传输仪及上位机接收到的数据是否一致。
⑥ 检查泵取水情况,检查采样探头、采水管路、内部管路等是否通畅,仪器自动清洗装置是否运行正常,检查各自动分析仪的进样水管和排水管是否清洁,必要时进行清洗。定期清洗水泵和过滤网。
⑦ 流量计:检查流量计支架是否发生变形,高度是否发生变化,流量计的精度是否准确,计量是否正常。
2.维护保养
维护保养根据在线分析仪说明书和委托方的要求对保养内容、保养周期或耗材更换周期等作出明确规定,每次保养情况应记录并归档。每次进行备件或材料更换时,更换的备件或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等应记录并归档。如更换标准物质还需记录新标准物质的来源、有效期和浓度等信息。
对日常巡检或维护保养中发现的故障或问题,系统管理维护人员应及时处理并记录。对于一些容易诊断的故障,如管路堵塞、管路老化破损、数据采集器死机、通讯和电源故障等,24小时内到场处理,并在12小时内排除问题;对不易维修的仪器故障,应在72小时内解决,若无法排除,应安装相应的备用仪器。使用备用仪器或更换主要关键部件(如测量光源、分析单元)应根据《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方法对系统重新调试经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3.质量保证要求
① 操作人员按国家相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② 保证在线监测仪器在有效使用期内通过检定或校验。各类仪器在运行过程开启定期自动标定或人工标定功能,以保证在线监测系统监测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质控样测试,进行一次现场校准(自动校准或手工校准)。每个季度进行一次实际水样比对试验。质控样及水样的试验方法和要求详见HJ/T356-2007第4章。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结果应满足规定的性能指标要求,质控样测定的相对误差不大于标准值的±10%,实际水样比对试验或校验的结果不满足规定的性能指标要求时,应立即重新进行第2次比对试验或校验,连续三次结果不符合要求,应采用备用仪器或手工方法监测。备用仪器在正常使用和运行之前应对仪器进行校验和比对试验。
③ 运营维护公司保存维保原始记录,提供电子档和复印件给委托方。
4. 在线监测配套设施运营维护内容
4.1数据采集传输仪:保障数据采集传输仪正常稳定运行,实时传输有效数据。
4.2在线监测站房:保障在线监测站房门窗完整,防漏防渗,干燥整洁。
4.3防雷设施:保障防雷设施正常,定期检查,损坏及时更换。
4.4空调:保障冷暖空调正常运行,夏季和冬季保持站房温度在20—26℃之间。
4.5其他设施:按使用说明书和相关规范运维,保障正常运行。
(四)运行维护目标要求
确保污染源在线监测及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对污染源实行24小时实时在线监控,确保在线监测数据月传输有效率达到90%以上,满足环保管理要求。
1.做到至少每周进行一次巡检;
2.严格按照在线监测设备的操作规范进行操作维护;
3.满足国家及地方环保部门对环保在线监测设备的规定,出现故障时保证在24小时间内安排人员到现场进行解决,一般故障排除时间不超过12小时,对不易诊断和维修的仪器故障,若72小时无法排除,应安装相应的备用仪器;
4.建立每台在线监测设备档案,包括:在线监测设备日常巡检维护记录、设备零漂、跨漂校准记录、设备校验记录、设备维修记录和易耗品及标准物质更换记录等;
5. 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合理的备品备件及试剂的采购计划,常年备有常用耗材、备用分析单元、备品备件及试剂等,并保持适当的库存,以保证仪器故障时有足够的备品备件进行更换。
6.配合环保相关检查和在线仪表季度比对。
(五)运营维护单位的要求
1、运营维护技术人员要求
运营维护单位需配备运营维护管理团队应保障垫江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并满足重庆市环保局和垫江环保局对运营维护工作的要求。运营维护单位应拥有3人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运维技术人员具备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人员考试合格证——证书类别为自动监控(水)。运营维护单位须对所有监测设备进行密封,不能让非专业系统管理维护人员对设备进行操作或调试。
2、运营维护管理制度要求
运营维护单位运维制度必须满足相关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满足垫江环保局应用于环境执法、总量考核等的要求,规范运营维护行为,杜绝在线监测数据作弊行为,为垫江县环境管理提供完善的技术支撑服务。
3、运营维护保障措施要求
运营维护单位为保障维护维修的及时性,应保障充足的耗材、备品备件、备用整机和便携式水质分析仪,并在垫江县设立固定的办公场所、备品备件库房。
4、运营维护単位运维能力要求
由于本项目参照重庆市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和考核,故要求运营维护単位具备丰富的污染源排口(特别是污水处理厂排口)在线监控设施运维经(六)运营管理考核办法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28号)、《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办法》(环发〔2008〕6号)、《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考核规程,招标人将在运营过程中对运营维护单位按此规程进行考核。
1.在线监测(监控)系统运营管理考核
1.运营管理考核内容
1.1比对监测
1.1.1废水污染物浓度及流量比对
1.2现场核查
1.2.1制度执行情况
1.2.1.1设备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记录
1.2.1.2运行、巡检记录
1.2.1.3定期校准、校验记录
1.2.1.4标准物质和易耗品的定期更换记录
1.2.1.5设备故障状况及处理记录
1.2.1.6制度上墙
1.2.2设备运行情况
1.2.2.1仪器参数设置
1.2.2.2数据入库率、数据有效率
1.2.2.3缺失、异常数据的标记
1.2.2.4设备仪器运行情况报告及报表(数据及仪器异常情况报告、周报、月报)
2.运营管理考核方式
通过查阅资料,结合现场核查,根据数据传输有效率,对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设备日常运行进行监督考核。
3、垫江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运维考核表
企业名称 | 时间 | |||
排污口名称 | 综合得分 | |||
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情况 | 合格□ 不合格□ | 不合格的,综合得分判定为0分。 | ||
制度执行情况 (10分) | 在线监测设备巡检记录 (4分) | 每周巡检(1分) | 有□ 无□ | 得分: |
记录运行状况(1分) | 有□ 无□ | 得分: | ||
按规范逐项检查(1分) | 有□ 无□ | 得分: | ||
异常情况如实记录(1分) | 有□ 无□ | 得分: | ||
定期校准校验记录 (2分) | 校准记录(1分) | 有□ 无□ | 得分: | |
校验记录(1分) | 有□ 无□ | 得分: | ||
标准物质易耗品定期更换记录(2分) | 标准物质更换(1分) | 有□ 无□ | 得分: | |
易耗品更换(1分) | 有□ 无□ | 得分: | ||
设备故障状况及处理记录(2分) | 有记录得2分,无记录 得0分 | 有□ 无□ | 得分: | |
在线设备运行情况 (90分) | 仪器参数设置情况 | 不合格的,综合得分判定为0分。 | 合格□不合格□ | 得分: |
异常、缺失数据标记 (5分) | 有标记得5分,标记不完整得2分,无标记得0分 | 有□ 不完整□ 无□ | 得分: | |
数据入库率(%) (40分) | 数据入库率95%为基准,每减少1%扣2分,扣完为止。 | 本季度数据入库率: | 得分: | |
传输有效率(%) (40分) | 传输有效率95%为基准,每减少1%扣2分,扣完为止。 | 本季度传输有效率: | 得分: | |
设备仪器运行情况报告及报表(5分) | 数据及仪器异常情况报告 (3分) | 有□无□ | 得分: | |
周报(1分) | 有□无□ | 得分: | ||
月报(1分) | 有□无□ | 得分: | ||
备注:1.数据入库率指数据终端采集数据个数与应入库数据个数的百分比。数据入库率计算方法:在线监测每2小时测定一次,每小时采集传输一次小时数据;实际进入信息平台库的小时数据个数与每月小时数的百分比值为数据入库率。 2.传输有效率指有效数据个数与入库数据个数的百分比。传输有效率计算方法:入库数据剔除设备故障导致的异常数据、为0值的数据、与手工方法比对不合格的数据后所留下的数据为有效数据;有效数据个数与入库小时数据个数的百分比值为传输有效率。 |
垫江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运维考核表
4.考核办法
环保部门日常监督检查考核不合格的站点,判定综合不合格,全额扣除该季度运营费用。运维站点的故障或设备异常情况未向环保部门及时报告的,判定综合不合格,全额扣除该季度运营费用。运维站点在季度末不能及时提供相关监测数据的,判定综合不合格,全额扣除该季度运营费用。主管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弄虚作假的,全额扣除运维方本季度所有服务费用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四、资质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须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所提供的资质证书在网上能查询)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016年至今未受到行政限制投标处罚或受到行政限制投标处罚但不在行政处罚期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败诉记录或受到过行政管理部门关于拖欠民工工资的通报。
(须提供自行承诺)
3. 2016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随机抽选公告)发布时间以来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随机抽选单位须在审查截止日前到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查询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资质条件
1.具备自动连续监测(水)运行服务能力二级及其以上资质。
(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递交审查资料要求
递交审查资料时,审查单位须核验随机抽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如为委托代理人递交审查资料的还需核验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还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随机抽选单位为其缴纳的包含2018年1月至2018年3月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信息在社保主管部门的网上查询截图(并提供拟名单表,格式自拟。内容需包含网址、单位及个人编码、姓名、身份证号、登陆密码)。审查单位有权对随机抽选单位的社保真实性随机抽查核实,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否则,其审查资料不合格,不参与后续随机抽选。
资格审查单位:项目建设(业主)单位
五、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由甲方根据环保部门日常监督检查考核结果,实行按月付款。
考核结果判定综合合格的站点,核计发该月全额运营费用;考核结果判定综合不合格的站点,全额扣除该月运营管理费用。
支付方式:
1、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发票。
2、招标人对中标人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基本账户支付服务价款。
六、随机抽选保证金
凡具备以上资质条件,有意向参与本项目随机抽选的企业,须按下列要求缴纳随机抽选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不能参与随机抽选。
(一)保证金金额
缴纳金额(人民币):柒仟元整(小写:7000.00元)。
(二)缴纳截止时间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本项目抽选开始时间。
(三)保证金账户
本项目的保证金帐户为动态保密帐户,帐户信息详见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的《投标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信息》。
(四)缴纳方式
1.各潜在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并到交易中心进行核验。已经注册并通过核验的,无需因项目变更重新注册,如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等信息发生变化则需修改相应信息并进行核验。
网银缴纳:开通网上银行(基本存款账户)支付功能的,直接通过网上银行(基本存款账户)支付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银行转帐:未开通网上银行的,通过从企业基本存款账户转账的方式缴纳。此方式缴纳保证金,各潜在承包商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注意事项:
a.保证金必须从潜在承包商基本存款账户转出(不接收现金存款缴纳)且转出的基本存款账户须与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的信息一致(已注册的)。
b.注意区分缴纳保证金的帐户、帐号。每个项目及其分包、标段以及重新抽选项目的保证金帐号各不相同,应按照指定的账户账号对应缴入。
c.如本项目抽选时间延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也相应顺延。已经缴纳的保证金不予提前退还,按“保证金的退还”条款进行退还或处理。
d.保证金及利息退款信息将在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退费通知”专栏中进行同步公示。
e.各潜在承包商应仔细阅读抽选公告中有关保证金的内容,并按抽选公告中的时限、金额和指定的账户账号等信息缴纳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而影响对其保证金到账认定和退还的,由潜在承包商自行承担。
2.网上帐户电子注册
(1)网上帐户注册。潜在承包商先在网上注册,然后到交易中心进行帐户核验。进入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点击左方的“注册”按钮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到交易中心进行帐户核验。首次注册的帐户核验时间为网上注册完成后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已经注册并通过核验的,无需因项目变更重新注册,如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等信息发生变化则需修改相应信息并进行核验)。
(2)帐户核验。完成帐户网上注册的,须携带以下资料到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核验,核验通过才算完成全部网上帐户电子注册工作。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一份;
b.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一份。
(3)未按要求进行电子注册、核验的,但其保证金按抽选公告要求足额按时缴纳的,视为其保证金响应抽选公告要求。保证金退还时仍未到交易中心注册及核验的,将影响其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后果其行负责。
3.网上注册信息变更
如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等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在网上修改相应信息,并按上述程序提交账户变化资料到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核验,未及时进行注册信息变更和核验,将影响其保证金的认定及退还,导致的后果由其自行负责。
(五)保证金的退还
所有进入“投标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的资金,包括抽选时间延期、未按要求缴纳、缴入帐户错误、缴纳金额错误、多次缴入的保证金(或其它资金)等,在本项目抽选前均不予退还,开标后按下列情况进行退还或处理:
1.未中选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
2.中选人的保证金,签订书面合同后,即送垫江县公共交易中心一份纸质件,交易中心在收到纸质件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选人的保证金。
3.流选项目的保证金,公示期满后,无质疑、投诉、举报的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退还。
4.有质疑、投诉、举报等情况的保证金,根据受理的行政部门出具的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5.其它情况,如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缴入帐户错误、缴纳金额错误、多次缴入等情况的,交易中心根据抽选公告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随机抽选程序
(一)核对保证金进账情况
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导出并打印保证金进帐名单,建设单位核对足额保证金进帐企业名单。
(二)资质审核
(1)入库企业资格审查。已经纳入备选承包商库的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无须提供资格审查文件,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直接提取相应的分类备选承包商库数据。核对无误后,不再进行资格审查(本项目无相应的分类备选承包商库数据)。
(2)未入库企业资格审查。未纳入备选承包商库的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须提供资格审查文件并按本公告明确的资质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审查资格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资格文件资料的,将不予受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抽选。
(三)确定随机抽选企业名单
经核对已按时足额交纳投标(随机抽选)保证金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纳入随机抽选企业名单。1、已经纳入备选承包商库的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本项目无相应的分类备选承包商库数据)2、经审查资格合格的企业。
(四)组织随机抽选
1.采用计算机随机抽选。
2.核对抽选名单。再次核对、展示符合要求的随机抽选企业名单。
3.开展随机抽选。建设单位代表使用抽选平台,公开随机抽选一家承包商。
4.确认抽选结果。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将随机抽选记录,交由建设单位、监督部门等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五)公示抽选结果
县交易中心挂网公示随机抽选结果,公示时间三个日历天。
(六)发放成交通知书
公示期满,未收到质疑、投诉的,县交易中心收取交易服务费,发放成交通知书。中选承包商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手续领取成交通知书。
(七)退还保证金。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选承包商保证金。
(八)合同签订。按随机抽取信息公告中约定的主要条款,建设单位与中选承包商签订合同,并将合同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交易中心收到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选承包商保证金。中选承包商未按要求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八、库外企业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审查时间:2018年6月21日9:30至2018年6月21日10:00止。
2.审查地点:垫江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二楼会议室
九、抽选时间及地点
1.地点: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抽选开始时间:2018年6月21日15:00。
十、交易服务费
本工程交易服务费,由中选承包商全部缴纳,缴费标准按相关收费文件规定执行。
十一、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重庆市垫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二、项目业主单位地址、联系人员及电话
项目业主:垫江县朝阳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员:黎老师
联系电话:177*****466
十三、附件
附件1:随机抽选公告
附件1:合同样本
|
|
招标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