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护栏备品招标公告

交通护栏备品招标公告

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FYZB-S1-*******招标公告

  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1、招标文书编号:FYZB-S1-*******(榕财采计[*******]号)

  2、招标项目内容:福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交通护栏备品采购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用途

数量

简要技术指标

采购单位

联系方式

地址

交通护栏备品采购

警用设备和用品

详见招标文件

壹批

详见招标文件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138*****682

福州市杨桥路

  3、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103 万元人民币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09-09-03至2009-09-23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福州市交通路88号

  6、联系人: 林小姐

  7、联系电话: ********9185 传真: ********9369

  公司网址: http://www.fyzb.com E-mail: fyzb2004@126.com

  8、投标人资格: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5.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5.1.1具备经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5.1.2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或投标人使用的产品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交通行政部门(交通厅科技教育处)颁发的相关认定证书;市政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5.2 投标方应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会保障金。5.3投标方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5.4一个投标方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方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5.5 投标方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5.6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投标方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方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方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5.7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方的委托参加投标。

  9、投标截标时间: 2009-09-24 09:00(北京时间)

  10、开标时间: 2009-09-24 09:00(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广达路106号九层福州市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福州江滨支行

  开户名称: 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10001

  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2009-9-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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