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地方税务局纳税人基础信息验真及高收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徐采磋(2018)JSZJ008]

江苏省徐州地方税务局纳税人基础信息验真及高收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徐采磋(2018)JSZJ008]

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纳税人基础信息验真及高收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
\n一、 采购人
\n1.名称:江苏省徐州地方税务局
\n2.地址:徐州市解放北路8号
\n3.联系方法:****-********
\n4. 采购项目联系人:李辉 电话:****-********
\n二、采购代理机构
\n1.名称: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n2.地址:徐州市泉山区泰山路积翠新村5号楼
\n3.联系方法:****-********
\n4. 采购项目联系人:梁剑飞 电话:****-********
\n三、项目编号:徐采磋(2018)JSZJ008
\n四、采购项目
\n1.名称:纳税人基础信息验真及高收入
\n2.数量:1套
\n3.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n通过大数据技术帮助招标人建立为地税部门服务的大数据系统,主要实现地税用户号码验真,并对因号码变更造成失联的用户进行修复,同时实现对高净值用户的挖掘分析等工作内容。其中,验真子系统主要功能指由地税部门提供用户的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姓名,通过系统验真判断验真结果是否为一致。(详见附件)
\n五、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n本项目不接受超过25万元(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报价(最后报价)。
\n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n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
\n七、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n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n2.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供应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通过检察机关网络平台下载打印的关于供应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信息公告发布后日期(含公告发布当日)。查询时间范围必须包括:本项目采购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
\n说明:
\n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n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n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n4.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n⑴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n⑵查询渠道包括:
\n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n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n③“诚信江苏”网(www.jiangsu.gov.cn/jsxy/index.htm)
\n和或“信用中国(江苏)”网(www.jscredit.gov.cn);
\n④“诚信徐州”网(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
\n和或“信用中国(江苏?徐州)”网(www.xuzhoucredit.gov.cn)。
\n⑶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审结束前。
\n⑷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n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n⑸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n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n八、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n1.时间、地点、方式:
\n“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徐州政府采购网”( 网址:www.ccgp-xuzhou.gov.cn)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的附件,自行下载。
\n2.售价:免费
\n九、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n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2018年6月22日09:00-09:30。
\n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泰山路积翠新村5号楼101室。
\n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6月22日09:30,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n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6月22日09:30
\n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泰山路积翠新村5号楼101室。
\n十、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n十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n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n
\n
\n
\n 江苏中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n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一日
\n
\n********165843_0818.doc%5C%22" target="\" _blank>附件

标签: 信息 基础 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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