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监察厅职工生活小区(配套用房)工程

广西区监察厅职工生活小区(配套用房)工程

项目名称广西区监察厅职工生活小区(配套用房)工程
招标类别施工类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总建筑面积13656.36平方米。1#、2#配套用房地上2层,地下1层;3#、4#配套用房地上2层。
开标时间2018年06月04日
公示开始时间2018年06月05日公示截止时间2018年06月07日
中标
候选
人情
第一
中标
候选
单位名称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陈锋安全员乐文娟;黄夏;
投标报价********.03000元
工期403日历天质量等级质量标准:合格
第二
中标
候选
单位名称广西正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曾嘉宇安全员闭忠翔;黄进全;
投标报价********.28000元
工期403日历天质量等级合格
第三
中标
候选
单位名称广西华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林春安全员陈恩勉;李军;
投标报价********.43000元
工期403日历天质量等级合格
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评标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招标人签发同意公示的第二天起计算。
异议受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厅战广建(联系电话:139*****813
投诉受理部门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用房 职工 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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