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监察厅职工生活小区(配套用房)工程
广西区监察厅职工生活小区(配套用房)工程
项目名称 广西区监察厅职工生活小区(配套用房)工程 招标类别 施工类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总建筑面积13656.36平方米。1#、2#配套用房地上2层,地下1层;3#、4#配套用房地上2层。 开标时间 2018年06月04日 公示开始时间 2018年06月05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8年06月07日 中标
候选
人情
况第一
中标
候选
人单位名称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 陈锋 安全员 乐文娟;黄夏; 投标报价 ********.03000元 工期 403日历天 质量等级 质量标准:合格 第二
中标
候选
人单位名称 广西正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曾嘉宇 安全员 闭忠翔;黄进全; 投标报价 ********.28000元 工期 403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第三
中标
候选
人单位名称 广西华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林春 安全员 陈恩勉;李军; 投标报价 ********.43000元 工期 403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评标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招标人签发同意公示的第二天起计算。 异议受理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厅战广建(联系电话:139*****813) 投诉受理部门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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