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化炼油部2号炼油联合装置产品精制尾气环保治理项目尾气处理装置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化炼油部2号炼油联合装置产品精制尾气环保治理项目尾气处理装置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上海石化炼油部2号炼油联合装置产品精制尾气环保治理项目尾气处理装置所需尾气处理装置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7091-B1 2.项目内容:上海石化炼油部2号炼油联合装置产品精制尾气环保治理项目尾气处理装置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尾气治理装置\低温柴油吸收+脱硫 尾气 150Nm3/h 硫化氢<10mg/m3;有机硫浓度<1mg/m3 | 1.00 | 套 | 包1-1 | |||||
4.交货期和地点:2018年10月30日、上海石化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生产资质及能力要求:1. 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投标人须采用“低温柴油吸收(5~15℃)-脱硫”工艺技术。 3.注册资金大于或等于4000万元。 3.连续三年利润率、主营业务收入:近三年总利润需大于0,并提供2014、2015、2016年第三方审计报告及相关附表。 4.有效资质认证证书:投标人必须同时完成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体系(ISO18000)三个体系的认证,并在有效期内,需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5.同类产品销售业绩:1.具有3套及以上“低温柴油吸收-脱硫”废气治理工艺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提供至少1套设备的使用方证明。 2.中石化系统外的业绩需将合同原件、技术协议原件及该业绩对应的发票存根联带到投标现场备查。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6月11日8:00时至2018年6月18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新城路103号驿宾楼中楼204会议室。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04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18年07月04日09:00时。 开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新城路103号驿宾楼中楼204会议室。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8年07月04日09:00时前与郭健伟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张冕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无。 21.投标说明:投标说明(请仔细阅读完毕): 1、标书费必须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支付,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 2、若本标为重新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名称含“(重招)”两字,参加过第一次招标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直接下载标书,系统会给投标人弹出重新招标不需支付标书费的提示。在投标网站进行第二次招标在线报名(务必先报名,不支付标书费);贵司即处于已付款状态可以直接下载标书。 3、标书费、投标保证金支付系统问题请咨询400-819-8786或95388-5。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等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400-819-8786。 4、根据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请投标人按国家规定的税率计算投标价格。 5、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首先认真阅读《CA版投标特别说明及电子发票操作手册》,如招标联系人电话无法接通,请发电子邮件与wzguojw@sinopec.com联系。。 22.联系方式: | |||||||||
投标咨询: | |||||||||
联 系 人: | 郭健伟 | ||||||||
电 话: | ****-******** (座机若无人接听请发邮件) | ||||||||
电 子 邮 件: | wzguojw@sinopec.com | ||||||||
技术咨询: | |||||||||
联 系 人: | 张冕 | ||||||||
电 话: | 139*****645 | ||||||||
电 子 邮 件: | |||||||||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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