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馆空调系统设备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艺术馆空调系统设备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编号:JSA09211)陈之佛艺术馆空调系统设备及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编号:JSA09211
1、招 标 人:慈溪市公共项目建筑中心(局)
2、工程名称:陈之佛艺术馆空调系统设备及安装工程
3、工程地点:慈溪市浒山街道
4、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陈工 电话:****-********
5、项目批准文件:慈发改投[2007]276号 资金来源:财政拨付 工程造价:约90万元
6、工程类别:安装工程三类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489平方米
7、工期要求:90天
8、发包范围:陈之佛艺术馆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空调系统的所有设备材料供货及安装
9、工程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10、投标人资质要求:参加投标的单位为空调设备的制造商或供应商(供应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有制造商的书面授权书,每个品牌只能授权一个投标人)。
11、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 递交时间:2009 年9月8日下午 16:00 时前缴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单位以转账支票、汇票、电汇等形式上交,不收现金,交款人的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一律不收。退款时需带身份证。未及时提交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收 款 人: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宁波慈溪支行
帐 号:****************034
12、报名时间:2009年9月4日至2009年9月8日(除双休日外)
上午8:30—11:30 下午:2:30—4:00
13、报名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浒山街道海通路778号D5座二楼)
14、投标单位须凭《慈溪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IC卡及《交易员证》,由交易员报名。(尚未做《慈溪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的,详见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同开标时间,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的资料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人本人参加的);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原件。
出现如下情况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①报到投标申请人名称时,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不在场或未带本人身份证;
②未能当场即时提供上述条款中列明的全部原件的;
③未及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6、其他说明:
(1)本工程空调设备包括VRV空调系统设备及恒温恒湿空调设备;
(2)本次招标对投标家数不作限制;
(3)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4)投标人在截止资格审查时不得有慈溪市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并正在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17、招标代理机构:慈溪科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慈溪市慈甬路525号(群丰大厦六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王婉芬
联系电话:****-******** 传真:****-********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徐小姐 联系电话:****-********
报名:余小姐 联系电话:****-******** 传真:********
招标文件出售:胡小姐 联系电话:0574-********

慈溪市公共项目建筑中心(局)
慈溪科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09年9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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