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新、扩建工程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新、扩建工程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新、扩建工程建设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经北湖区人民政府同意,将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新、扩建工程项目以PPP合作模式,采取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投资人,现将有关资格预审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前来报名并参与资格预审。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授权主体:北湖区人民政府

2 PPP项目实施机构(下称采购人):郴州市北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3 项目名称: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新、扩建工程建设PPP项目

4 政府采购编号:北财采计[2017]413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DTC2017-CG(HW)-120-郴州

5 投资建设地点:郴州市北湖区

6 投资建设内容:本项目分为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本部扩建和骆仙铺新区西区新建两部分。

7投资建设规模:(1)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本部现有总用地面积13420㎡,现状保留建筑面积26120㎡,包括西侧17层的急诊、医技楼和北侧11层的手术、住院楼以及10层的后勤、仓库楼;项目本部扩建总用地面积13922㎡,新增建筑面积61926平方米,其中:A、扩建建筑面积45170㎡,包括在东侧扩建一栋26层的门诊住院楼,在中部扩建6层裙房作为医疗大厅联系东、西两侧,B、扩建地上停车楼16756㎡,在东北部扩建7层裙房作为停车楼,停车位721个;三医院扩建完成后总建筑面积达88046㎡,建筑密度61.19%,容积率6.56,绿地率21.95%。

(2)骆仙铺新区西院。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骆仙铺新区西院总用地面积60670㎡,总建筑面积127400㎡,其中:医用建筑面积85120㎡,包括医技大楼、门诊大楼、120急诊楼、住院部、康复中心、老年保健中心、妇幼保健中心,办公及配套建筑面积42280㎡,包括办公楼、后勤仓库楼、食堂、能源保障楼、车库等,停车位1339个。建筑密度28.6%,容积率2.1,绿地率42.1%。

8 总投资估算:124000万元,投资预算金额以财政评审金额为准,工程结算以审计金额为准,三医院对其需要采购的设施设备,明确提出要采购设施设备的标准、规格、技术指标,由项目公司统一组织采购,采购金额以政府采购程序确定的金额为准。

9 合作模式:PPP模式,具体采取建设—运营维护—移交(BOT)方式。

10合作期限:25年(建设期3年,运营维护期22年)其中,建设期从项目开工之日起算。运营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11投资回报机制及方式:本项目为经营性公益类项目,实行使用者付费机制。1、非核心医疗收入(项目公司为使用者提供餐饮、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医疗供应链等其他业务取得的收入。)2、项目公司从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核心医疗收入的计提;3、收入增长率超额奖励;若实际收入增长率不能达到预测的收入增长率,则根据实际收入增长率与预测收入增长率之间的差值适当降低绩效考核目标增长率。同时,若项目公司收入不能覆盖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则相应提高计提比例。政府或政府授予的项目实施机构的出资比例:资本金出资比例为政府出资方10%,社会资本方90%(具体实施按双方占股比例执行)。上级提供的政策性资金或补贴均归政府用于本项目。

12 采购需求:

12 .1通过公开、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社会资本合作供应商并与政府或其授权机构签署PPP合作协议。社会资本中标(成交)供应商与政府指派的政府出资人代表共同组建SPV公司。SPV公司在合作期内负责本项目的融资、建设、部分运营、维护管理等,不参与医疗服务,仅提供物业管理、餐饮服务、停车场服务、医疗供应链等服务,期满后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地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12.2社会资本方必须引进一家优质医疗资源(一本院校附属三甲医院)与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组建医疗联合体;并签订医院合作协议,协议可3~5年一签,根据双方合作情况调整下一周期合作内容,合作期限为25年。

12.3引进合作的优质医疗资源方派出业务副院长和医护管理人员参与医院医疗业务管理。参与打造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派出学科领头人合作共建区域内标杆性特色专科,并通过国家资质认证; 从项目公司成立开始起3-5年内成功创建三甲医院。

12.4优质医疗资源方需委派1名副院长对口帮扶;2-3年通过“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国家资质论证;创建“微创中心”、“介入中心”两个特色专科,创建省级重点专科5个(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神经内科、骨科、妇产科),期间每个专科委派1名副高以上专家驻院帮扶。

12.5人才培养方面,3年内优质资源方需为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引进博士3~5名,硕士60名,培养骨干医生100名,培养后备人才100名。

二、供应商资格:

1、社会资本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并要求满足以下条件:

1.1 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备注:如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

1.2 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1.4 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

1.5 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2社会资本特定资格条件:

2.1资质要求

2.1.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1.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3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打印件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1.4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最低配备标准须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标准。

2.2财务要求

2.2.1社会资本方公司主体需提供2015、2016两个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要求社会资本方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2016年企业净资产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为准);

2.2.2具有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额)的银行存款余额证明或针对本项目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额度证明(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同时递交);

2.2.3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且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2.2.4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不得参与投标;

2.3优质医疗资源要求

2.3.1社会资本须引进一个优质医疗资源(一本院校附属三甲医院)与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组建医疗联合体;并取得引进的优质医疗资源方出具的与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组建医疗联合体申请同意回复函,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同时递交;

2.3.2《关于组建医疗联合体申请函》报名时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提供(详见附件一)。

2.4类似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截止本公告发布前),至少承接过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的类似建设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文件、中标公告为准。

2.5信誉要求

2.5.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5.2出具政府采购承诺书;

2.5.3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违法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的为准,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

2.6其他要求

2.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

2.6.2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与其他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2.6.3未被限制参与本级政府采购活动;

2.6.4本次资格预审接受以联合体形式进行资格预审申请,以联合体形式进行资格预审申请的牵头方须符合本章第2.2财务要求。

三、资格预审方法(合格制)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若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不足三家的,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的内容后将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的社会资本还是不足三家的,经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依法变更采购方式选择投资社会资本。

四、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项目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国务院及其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你单位于2017年12月22日至2017年12月29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国际会展中心附近)4楼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2、网上报名确认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网址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截止时间之前未在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的,将导致报名无效并无法提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以联合体形式进行资格预审申请的由牵头方网上报名确认。

备注:各供应商自愿办理“湖南省数字认证中心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CA”)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用于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办理地址为: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31室,联系人:湖南CA公司郴州办事处李工 181*****110。“数字CA”全省通用,一证一年有效。以联合体形式进行资格预审申请的牵头方

3、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1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开标室。

4、网上提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1日上午9时59分(北京时间),网址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截止时间之前未在该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将导致投标无效,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要求上传和提交电子文件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6、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持入围通知书在湖南洞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将另行通知。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月11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2、资格预审审查时间:2018年1月11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3、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开标室。

4、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七、其他要求

1、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并确认参加竞争的,应交纳人民币8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非资产),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详见招标文件),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

2、合同签订前,中标(成交)社会资本方须向采购人交纳院本部扩建投资总额(人民币4.2亿)的10% 的履约保证金,待骆仙铺新区西区新院建设合同签订前再向采购人交纳新建投资总额(人民币8.2亿)的10% 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将按照项目建设进度逐步返还给SPV公司);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非资产)方式递交,要求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缴入到指定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采购人(PPP项目实施机构):郴州市北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地址:郴州市北湖区政府

联系人:刘院长、刘主任

电 话: 139*****881139*****010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洞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小蓉、吴锐、赵鹏

电话:****-******* 138*****599


标签: 扩建工程 医院 郴州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湖南洞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