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浓窑厂房屋面改造招标公告

美浓窑厂房屋面改造招标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邀请招标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定于2018年6月13日公开招标。现将招标信息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

美浓窑厂房屋面改造项目。

二、招标时间、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6月13日12时前;

(二)招标时间:2018年6月13日14时30分;

(三)答疑考察现场时间:2018年5月30日-6月12日;

(四)招标地点:方大炭素公司设备部二楼会议室。

三、投标要求

(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资质材料: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同时具有防水防腐或钢结构安装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以上相关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二)投标书分为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投标单位提交一正两副投标书,商务标中要有企业资质、企业业绩、投标报价、法人授权委托书;技术标中要有详细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表,投标书要求全部密封签字盖章。

(三)本工程报价对屋面板拆除、彩钢板安装、阳光板安装按照单位工程量进行分项报价。

(四)参加投标的单位须向方大炭素公司财务部交纳招标文件资料费500元,交纳投标保证金30000元。投标单位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开标前2小时,否则不得参加投标。

(五)投标人根据收到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在投标截止日前可书面或电话向招标人查询有关情况并要求解释。招标文件在发出三日内,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订或补充,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六)投标人应按照标书的要求,认真、完整、真实的填写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基本情况;投标书不得涂改、增删,如必须修改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方为有效;投标书必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批准。

(七)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正、保密性,防止串标行为的发生,此次招标采用投标人保密,开标现场当场唱标,招标人多轮招标最终选定中标方式举行,投标人应将投标函和报价单及投标书装入信封内加以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正本一套、副本二套,投标书不退还)。

(八)参加招标会议的投标单位的人员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非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出具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参加本次招标会的委托书;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招标会,其投标无效。

(九)投标书中的报价单必须有企业法人的签字确认和加盖企业公章方可有效,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并取消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

四、工程内容及要求

(一)工程内容

1.对A#窑和1#浸渍线厂房屋面整体进行拆除更换。A#窑拆换面积为4789m2,其中彩钢板更换3320m2,阳光板更换1469m2;1#浸渍线拆换面积为6990m2,其中彩钢板更换4090m2,阳光板更换2900m2。

2.A#窑厂房南北两侧天沟清理、钢槽制作及防腐涂料喷涂,钢件拉固安装以及底部防水砂浆封堵施工,天沟总长408m。

3.对1#浸渍线北侧墙体顶部露天部位,进行角钢(63mm×63mm×5mm)横撑制作安装以及阳光板安装施工(板面外侧上、下两端压制镀锌扁铁),横撑制作安装长度为540m(2.91吨),阳光板安装320m2。

4.对A#窑厂房东端原有破损风化的玻璃纤维瓦进行拆除,并按原尺寸更换安装0.6mm的彩钢板,彩钢板安装面积为330m2。

5.在1#浸渍线南侧填充料厂房交接部位,采用彩钢板制作隔墙及大门,并在浸渍罐门处焊接安装钢骨架及彩钢板山墙。钢骨架采用角钢(80mm×80mm×6mm)制作安装210m(1.55吨),彩钢板安装总面积为130m2。

(二)施工要求

1.彩钢板规格为840型,厚度为0.6mm(±0.02mm),颜色为宝蓝色(选用知名钢厂产品);FRP阳光板选用“三江”牌840型,厚度3mm(±0.2mm),透明无色,质量符合国家标准GB/T14206-2015。

2.1#浸渍线北侧墙体顶部防雨帘钢架采用规格为∠63×5的角钢横向焊接拉固制作横撑;采用规格为-40×2的镀锌扁铁,在阳光板上下两端压制,用自攻螺丝紧固。

3.钢结构防腐处理:采用5mm厚的钢板制作“U”槽,利用钢件拉固并在底部采用防水砂浆封堵,钢槽内外防腐涂料喷涂2遍。

4.屋面石棉瓦拆除时,必须架设防护网,防止瓦片掉落伤人。

5.厂房屋面瓦进行拆换采用屋面移动平台或可拆卸操作跳板。屋面采光瓦安装时,根据厂房钢件间距情况,合理布置并做支撑。

6.拆除时需对周围设施进行防护,拆除后铁件需切割解体成外形尺寸不大于1.5*1.5m的废件并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距1公里内)。

7.屋面积灰和破损石棉瓦等垃圾清理完成后经甲方鉴定,垃圾由施工单位处理,其它有用材料需按甲方要求倒运至指定地点(运距1公里内)。

8.本工程中所涉及到的所有材料均由承包方负责。

五、工期

施工总工期:100个日历天(与生产协调施工时间,由于甲方原因工期顺延)。

六、保质期

工程保修期5年,质保期为18个月,质保期内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3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对甲方造成损失,按照工期延误进行考核。

七、报名方式

投标人请于2018年6月13日中午12时00分前到方大炭素公司设备部一楼111室报到,报到时提供投标函,投标方的相关资质,委托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资质真实性承诺函,同时到方大炭素公司二楼财务部缴纳投标保证或从尾款中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叁万元整。

八、其他说明

(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未足额提供投标保证金的不得参加投标会议,投标人所投标书作废标处理。

(二)投标保证金必须以现金或银行电汇方式交与方大炭素公司财务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退还保证金:

1.投标人有串通投标、抬标、压标等破坏公平竞争行为的;

2.投标人有私下接触评标委员和工作人员、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投标人在开标后撤回投标文件或自动放弃中标或逾期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未按照标书内容要求制作,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盖投标方公章的标书作废标处理。

(三)留合同价款的10%为质保金,无质量问题自竣工验收之日起到质保期期满后支付合同价款8%,剩余合同价款的2%待保修期期满后支付。

九、投标方信息

(一)单位名称: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邮编:730084

(三)联系人:党学鑫

(四)电话:(0931)-*******

(五)监督电话:(0931)-*******

附件:1.关于工程项目造价执行相关定额的要求

2.报价单样本

3.授权委托书样本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四日


附件1

本工程按照《关于工程项目造价执行相关定额的要求》进行工程预(决)算,请投标单位遵照执行。

工程类别

取费名称

方大炭素工程一律按三类标准执行取费(拆除按四类标准)

2013一般建筑与装饰预算工程(兰州地区)

材料费(A2)

(材料费+主材费+设备费)*0.9

费率措施费(B)

6.41%(定额直接费)其中:环境保护费0.77%,文明施工费1.24%,安全施工费4.4%

企业管理费

24.75%(人工+机械)注:钢结构工程不参与取此费

利润

0

实物法材料价差(E21)

材料价差*0.9 负差*1.1

人工费调整

0

机械费调整

0

社会保险费

0

住房公积金

0

工程排污费

0

税金

10%(按甘肃省实时相关文件做调整)

2013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兰州地区)

材料费(A2)

(材料费+主材费+设备费)*0.9

费率措施费(B)

8.71%(定额直接费)其中:环境保护费1.32%,文明施工费2.14%,安全施工费5.25%

企业管理费

33.16%(人工费)

利润

0

实物法材料价差(E21)

材料价差*0.9 负差*1.1

人工费调整

0

机械费调整

0

社会保险费

0

住房公积金

0

工程排污费

0

税金

10%(按甘肃省实时相关文件做调整)

拆除:《甘肃省建筑抗震加固工程预算定额》(2010)(兰州地区)

材料费(A2)

(材料费+主材费+设备费)*0.9

费率措施费

0

企业管理费

0

利润

0

实物法材料价差

0

人工费调整

0

机械费调整

0

社会保险费

0

工程排污费

0

税金

10%(按甘肃省实时相关文件做调整)

附件2

报 价 单

致: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已收到的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美浓窑厂房屋面改造项目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的总价,完成美浓窑厂房屋面改造项目招标书中约定的所有施工工作。

投标单位: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年 月 日

附件3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单位现委托(姓名)作为我单位合法委托代理人,授权其代表我单位前往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美浓窑厂房屋面改造项目事宜(具体的业务),代表我单位全权负责处理涉及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等事项。我单位对委托代理人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予以认可,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委托。

委托代理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委托代理人签字(样本):

委托单位:(公章合同章 财务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屋面 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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