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及第二水厂扩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水厂及第二水厂扩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福建省长乐市东区水厂及第二水厂扩建工程监理招标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长乐市东区水厂及第二水厂扩建工程已分别由福建省长乐市发展计划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乐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长乐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自筹,招标人为长乐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招标工程项目范围:福建省长乐市东区水厂及第二水厂扩建工程施工监理和设备监理,具体包括内容如下:
序号
内容
建安造价
1
长乐市东区水厂EPC工程+边坡支护工程
约 11000 万元
2
源水管工程
约 7000 万元
3
第二水厂扩建工程
约 5000 万元
2.3建设地点:福州长乐市。
2.4资金来源:招标单位自筹资金。
2.5监理服务期限:为开工准备工作前一周、施工全过程、工程竣工直至工程结算审核完毕。计划为2009-9-28至2011-5-30.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
2.7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监理费基准按3个项目的暂估总价计算:23000万,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约人民币55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备有效的国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拥有市政公用工程及房建施工监理甲级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
3.1.3拥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设备监理(环保工业)甲级资质或10人以上国家注册设备工程师。
3.1.4具有相应的经验和业绩,即近5年来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水厂(10万T/d)/污水厂(5万T/d)项目及1项类似供水管道(DN1400及以上)项目的施工监理和成套设备监理。
3.1.5通过ISO9001:2000国际质量标准体系认证。
3.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 (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且目前无承担其它在建工程项目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1.8投标申请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9监理企业和拟派项目监理部人员没有存在《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 (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1.10根据《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 (试行)》(榕建筑[2007]92号)的规定,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得处在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警示期内。
3.1.11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应满足福建省的相关登记备案手续法规及要求。
3.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人民币壹拾伍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汇达指定账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从招标代理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 2009年9月4日至9月11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00至4: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以北京时间为准,余同)。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为人民币1200元,售后不退。有意参加本项目监理投标的投标人,请派人持法人单位介绍信,到下述地点向招标代理单位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9月25日9时00分,地点见招标文件规定。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出示身份证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总监理工程师还需持注册证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书原件,并提交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将不予签收。其它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长乐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长乐市
联系人:缪栋
联系电话:150*****009
传真:(591)-********
招标代理单位: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14楼
联系人:俞丽瑾、吴越
电话:(21)*********157、168
传真:(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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