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光工程招标公告

灯光工程招标公告

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作为采购机构,就“杭州市公安局消防支队新指挥中心119演播室灯光工程建设”项目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应标人,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如下:
1、采购编号:HZZFCG-2006-113
2、项目名称:杭州市公安局消防支队新指挥中心119演播室灯光工程建设项目
3、项目概述:
为促进平安杭州建设,加强消防法制宣传,提高公民的消防法制和火灾防范意识,展示公安消防部队及广大干警在灭火抢险、火灾防范等各条战线的良好形象,根据《火警119》栏目等制作形态要求,设计新建市消防支队新指挥中心80平方米演播室灯光系统。该80平米演播室作为市级公安消防电视制作基地,承担《火警119》栏目节目和业务资料片的室内采访、新闻主持、访谈摄制等电视生产工作,灯光系统配置需满足同时2-3人(主持及嘉宾)蓝屏大半身(除脚部)扣像拍摄、固定背景拍摄的布光要求,随时可灵活调整并留有未来扩展空间。详见采购文件。
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2)具有相关项目建设经验,在过去二年中至少承担过2个(含)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的工程项目(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等工程实例证明),能够独立承担本项目,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3)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非本地应标人在杭州有常驻服务机构,并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能确保驻场建设和售后现场服务响应,并保证到现场服务响应时间小于2小时;
(4)谢绝联合应标。
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6、购买标书时间:2006年10月10日起至2006年10月16日止(均为工作时间)。
7、标书发售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窗口(杭州市东新路155号和平家私城4楼B58、B59)。
8、标书售价:200元整,售后不退。
9、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法人委托书、项目实例简介及合同复印件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10、应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06年 10月24日上午10 时整,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窗口(杭州市东新路155号和平家私城4楼B58、B59)。
11、开标时间与地点:2006年10 月 24日上午10时30分 ,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杭州市东新路155号和平家私城4楼)。
12、联系人:
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B74室) 孔伟,联系电话:****-********,传真:****-********
杭州市公安局消防支队:胡学军, 联系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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