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供配电设施改造及雾灯诱导系统施工招标公告
高速公路供配电设施改造及雾灯诱导系统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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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济高速公路供配电设施改造工程及雾灯诱导系统工程已经由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以晋高管信字【2009】283号、晋高管信字【2009】284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从突发事件准备金中列支,建设资金已落实。太原市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晋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的施工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编号:TYBH-2009G004
2、项目名称:晋济高速公路供配电设施改造工程及晋济高速公路雾灯诱导系统施工工程
3、招标内容:
本项目招标共分为 二 个合同段。2009年 9 月 30 日计划开工,2009年10月31日完工。
合同段 | 工程项目 | 主要工作内容 |
第一合同段 | 晋济高速公路供配电设施改造工程 | 线路改造、电缆敷设、变电站改造 |
第二合同段 | 晋济高速公路增加雾灯诱导系统专项工程 | 雾灯诱导系统安装、调试及控制系统集成 |
4、报名条件:
4.1本次招标要求第一合同段投标人必须具备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第二合同段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近三年内无不良业绩的独立法人。
4.2凡有兴趣参加竞标的投标人请于2009年9月5日起至2009年9月9日,每日上午9:00到12:00,下午14:30到17:30(节假日不休息),到晋城市泽州路1278号北楼506室太原市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报名时需携带: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经办人身份证;
(4)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
及以上(1)~(4)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一合同段同时进行投标。如上述关系的投标人同时对本项目同一合同段进行了投标,则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只保留其中一家。
5、投标担保: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应提交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支票(倒送)或电汇形式。
6、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晋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晋济高速公路晋城服务区
联系人:张先生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太原市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晋城市泽州路1278号北楼506室太原市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邮编:048000
联系人:崔云鹏
传真:****-*******
二OO九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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