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办公室监控设备、不间断电源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办公室监控设备、不间断电源招标公告
索 取 号:KA****************03 内容分类: 政府采购信息
发布文号: 发文日期:2009-09-04
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监控设备、不间断电源项目询价采购函
询 价 采 购 函
阜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委托,就其监控设备、不间断电源项目进行政府采购,现公开询价,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采购活动。
1、项目编号:FYZC—H*******
2、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3、采购货物:详见后附采购需求
4、联系地址:阜阳市清河东路579号(阜阳行政学院)二楼
联系人:柴彪
联系电话(传真):0558—*******
5、报价函递交方式:传真或直接密封递交
6、报价函递交截止时间:2009年9月8日上午11时
传真报价函接收时间:9月8日上午10—11时
7、报价包括货物、安装、调试及维修等一切费用
8、本次采购需提交报价保证金1000元、报名费100元(报价前转至采购中心账户),成交后免收代理服务费
单位全称:阜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阜阳颍河西路支行
账 号:****************808
9、被询价的供应商根据采购货物和要求,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报价一经作出,不得修改和撤回
10、被询价供应商应就以上货物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作出书面承诺
11、成交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即满足技术及服务等要求的报价函中,评标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方法
12、报价表
序号 货物 品牌型号 配置(每一参数) 数量 价格 备注
13、规格响应表
序号 货物 询价配置 报价配置 偏离情况 备注
14、报价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4.1营业执照
14.2税务登记证
14.3法人代码证书
14.4报价表
14.5规格响应表
14.6企业情况介绍
14.7质量、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
14.8生产厂商授权证明
14.9交纳保证金、报名费的凭证
14.10网络视频监控工程业绩合同(第一包须提供)
(以上证件及有关材料除需提供原件外,如为复印件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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