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项目部日常办公小型车辆租赁-非招标公告
廊坊项目部日常办公小型车辆租赁-非招标公告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询价人 | 询价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廊坊项目部 (联系人:李翠萍、联系人电话:****-*******、公司邮箱:licp@cnpe.cc、邮编:065000、通信地址:廊坊市安次区瑞雪道29号龙河高新区科技成果孵化园18栋203号) |
2 | 项目简介 | 项目名称: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廊坊项目部 项目地点:廊坊市安次区瑞雪道29号龙河高新区科技成果孵化园18栋203号 |
3 | 询价项目范围 | 有北京牌照的小型车辆,租赁期为半年 |
4 | 项目服务期限 | 半年 |
5 | 报价人资格 | 汽车租赁资质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
6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 |
7 | 询价文件澄清 | 接收报价人疑问截止时间:2018.06.15 15:00 接收及发出方式: 邮件 |
8 | 报价文件提交 | 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06.1515:00 报价文件提交份数:1 报价文件提交方式:电子平台 报价文件提交地点:廊坊市安次区瑞雪道29号科技成果孵化园18栋203号 |
9 | 报价文件拆封 | 拆封时间: 2018.06.1515:00 拆封地点:廊坊市安次区瑞雪道29号科技成果孵化园18栋203号 |
10 | 报价文件评审 | |
11 | 报价有效期 | 从报价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
12 | 特别说明 | 1)报价人递交报价文件之行为将被视为报价人已充分了解询价人的要求,了解将承担的工作内容、工作性质及要求以及工作执行中所面临的接口及其它不可预知的风险因素 2)询价人根据报价人的报价情况,综合评比,择优选择合适的单位签订合同。如果报价人没有被授予合同,询价人不对此作出任何解释或说明;报价人承担不被授予合同的风险及相关成本费用支出;报价人确保已经充分理解和认识了上述风险,并作出了是否参加报价的决策。 3)本次询价允许报价单位以“项目部”名义进行报价;报价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项目总经理签字,加盖公司或项目部红章。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