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福兴开发区党群服务中心项目
晋安区福兴开发区党群服务中心项目
投标邀请书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安区福兴开发区党群服务中心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福州福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如下:福州汇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福州市三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福州宏达广告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主要范围
2.1.项目规模:本项目最高限价价为*******元,展厅面积约300㎡。
2.2.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福州福兴经济开发区。
2.3.招标范围:党建展示厅布展及智能化设备及系统。
2.4.计划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工商营业执照范围经营范围应包含有广告制作、展览展示服务。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证书或设计资格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3.4具有承担项目经济垫付能力,拥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收到邀请函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6月12日至2018年6月16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点: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递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达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投标邀请书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注明:“晋安区福兴开发区党群服务中心项目投标保证金(可简写)”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6月22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第二章第3.5.3、3.5.4、3.5.5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福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兴大道22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环球广场B区13层
传真:****-******** 邮编:350003
联系人:谢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标签: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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