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路面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水泥路面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秭归县水田坝乡联(营)龙(潭湾)线水泥路面硬化工程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ZGZB[2009]09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秭归县水田坝乡联(营)龙(潭湾)线水泥路面硬化工程己由秭归县交通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秭归县水田坝乡人民政府公路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和地方自筹,国家出资比例为 40% ,招标人为秭归县水田坝乡人民政府公路管理办公室。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秭归县水田坝乡联(营)龙(潭湾)线水泥路面硬化工程技术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进行设计,公路等级为山岭重丘四级,设计时速20㎞/h,路基标准宽度4.5m,路面宽度3.5m(单车道),每200~300m设错车道。本次标段为联营至龙潭湾段,长8.8公里;

2.2工程建设地点:秭归县水田坝乡。

2.3计划工期: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路面基层工程、砼路面工程、路肩及错车带等。

2.5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6工程安全要求:达到《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标准,无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路基、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足够资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建造师执业资格;

4、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道桥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5、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的其它管理人员:具有合法有效上岗证件的“施工、质检、安全、预算、材料等管理人员”;

6、具备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承担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标准和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委托人不得用多个资质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9月7日至2009年9月12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302室)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复印件1份上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金额: 100000.00元(壹拾万元),均由县综合招投标中心代招标单位收取,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天前汇入到本公告指定的银行帐户。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

4.3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总公司基本帐户转帐或电汇方式提交至以下帐户(投标保证金的退回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三峡分行秭归支行
户 名:秭归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帐 号:****************1307
款项到帐后,投标申请人凭银行进帐回执单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提供复印件1份),至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9月21日上午9:00,地点为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县行政服务中心八楼大会议室)。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秭归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县行政服务中心八楼大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2009年9月21日上午8:00---9:00。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向 军 电 话:156*****462

联系人: 王大斌 电 话:071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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