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滨湖新区刘马台棚户区改造(一期)住宅部分及车库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衡水滨湖新区刘马台棚户区改造(一期)住宅部分及车库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衡水滨湖新区刘马台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住宅部分及车库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衡水滨湖新区经济发展局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衡滨经招标核字【2017】15号
所属行业:房地产业/房地产业
所属地区:衡水市-滨湖新区
招标内容:

衡水滨湖新区刘马台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住宅部分及车库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衡水滨湖新区刘马台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住宅部分及车库工程监理已由衡水滨湖新区经济发展局以 衡滨经招标核字【2017】1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生态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融资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衡水生态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衡水滨湖新区刘马台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住宅部分及车库工程

2.2建设地点:衡水滨湖新区滨河环路东侧,横一路南侧,内环路西侧,文达路北侧。

2.3建设内容:项目区域内的住宅用房及车库等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84065.39平方米。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该项目为一个标段,衡水滨湖新区刘马台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住宅部分及车库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及质量保修期的监理服务。

2.5合同估算价:166.3186万元

2.6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7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9月6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 资质, /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6-12 09:00 至 2018-06-1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或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07-03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或开标当日现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衡水生态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红旗大街3369号地址:聊城市经济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邮编:

053000

邮编:252000
联系人:

魏向荣

联系人:吕宁/刘书青
电话:

150*****050

电话:132*****507/****-*******
传真:

0318--*******

传真:****-*******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186*****325@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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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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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车库 住宅 棚户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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