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民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机构服务购买项目招标公告(三次)
裕民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机构服务购买项目招标公告(三次)
裕民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机构服务购买项目
招标公告(三次)
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裕民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裕民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机构服务购买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裕民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机构服务购买项目
二、项目编号:HYCG2018-YM-01
三、采购内容:
工作内容 | 采购预算 | 技术要求 | |
入户调查 | 普查员培训 | 30 万元 | 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提供普查数据,工业污染源及生活源锅炉无遗漏,填报错误率= 3% |
普查现场调查 | |||
普查数据分析、审核及填报 | |||
普查报告编制 | |||
普查资料建档 | |||
污染源监测 | 废气监测 | ||
废水监测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能合法提供与采购内容相符的服务。
2、供应商须具有承担类似项目的业绩。
3、普查清查员须参加过自治区就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的培训课程并持有普查清查员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项目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获取招标文件的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13日至2018年6月17日每天上午10:30-13:30分,下午15:30-18: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
2、发售标书地点:塔城市幸福小区门头二楼211/212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要求: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类似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二套(加盖公章),文件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
六、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7月3日下午16:30分(北京时间)。
七、谈判地点:裕民县财政局二楼会议室。
八、联系人:
1、采购人:塔城地区裕民县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刘云亮联系电话:133*****382
2、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联系人:朱磊 联系电话:156*****225
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二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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