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漯河市郾城区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1.2 项目地点:漯河市郾城区裴城镇、新店镇、龙城镇区域内

1.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6个标段,其中分三个施工标,一个入户智能IC卡水表采购标和一个便携式水质检测设备采购标,一个监理标。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1.3.1监理标( YCNCYS-2018-JL):

郾城区2018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监理(本项目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1.3.2施工标:

一标段:(YCNCYS-2018-SG-01)郾城区2018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裴城村、小徐村及小徐水厂工程(本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二标段:(YCNCYS-2018-SG-02)郾城区2018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大张村、西芮村、潘王村、中和寨村工程(本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三标段:(YCNCYS-2018-SG-03)郾城区2018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郭寺村、闫李村、三赵村、小赵村工程(本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1.3.3水表采购标:

四标段:(YCNCYS-2018-SB)郾城区2018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入户智能IC卡水表采购(本标段工程量清单和需求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1.3.4便携式水质检测设备采购标:

五标段:( YCNCYS-2018-KJSB)郾城区2018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便携式水质检测设备采购(本标段工程量清单和技术参数要求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1.4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6工期要求:施工标段工期:120日历天;采购标段供货期:30日历天;监理标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监理标):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水利专业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证,且未在其他在施项目中任职(出具无在建承诺书);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①聘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②投标人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社保单位开具的近一年(近一年指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养老保险金证明,提供网页版截图);

(4)企业和项目总监在2015年5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及中标公示的网页截图。)

(5)需提供自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委托代理人);

(6)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河南”(www.xyhn.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http://zhixing.court.gov.cn/search/)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7)投标人及相关执(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投标人报名时或开标时的委托代理人应是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的委托代理人(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人应提供主要参建人员签字备案表,载明姓名、拟任职务、个人身份信息等内容,并由本人亲笔签名(主要参建人员为拟任监理部全体成员);

(9)拟在本项目中投入的项目总监在报名和投标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

2.2(施工标1、2、3 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拟投入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有关变更资料,并在开标现场提供原件以备核查,开标后提供、未能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能证明的视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

(4)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①聘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②投标人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社保单位开具的近半年(近半年指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养老保险金证明,提供网上查询截图);

(5)投标人及项目部组成人员应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委托代理人为“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公开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需提供社保网页截图、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证书原件);

(6)投标人须提供自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企业注册地或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

(7)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河南”(www.xyhn.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http://zhixing.court.gov.cn/search/)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投标企业在2015年5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验收证书)原件及中标公示的网页截图。)

(9)投标人应提供主要参建人员签字备案表,载明姓名、拟任职务、个人身份信息等内容,并由本人亲笔签名(主要参建人员为拟任项目部全体成员)

2.3(采购标4 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投标产品须具有省级(或以上)相关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3)需提供自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于: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4)需提供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网站打印页面,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企业在2015年5月1日以来具有同类产品供货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及中标公示的网页截图。)

(6)投标企业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当年起至2017年财务会计报表)开标时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供专家审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

(7)本次招标不接受销售商和代理商投标;

2.4(采购标5 标段):

(1)投标人能够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独立承担本项目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含相应的经营范围;

(2)制造商或代理商均可参与投标,但制造商不能与其代理商同时参与本标段的投标。同一品牌的同一型号产品只能委托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水质化验室检测设备专项授权书。本项目所采购便携式水质检测设备含便携式多参数水质光度计或比色计、便携式浊度仪、便携式微生物培养箱,对列入国家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设备需提供计量证书。(厂家提供原件、代理商提供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3)需提供自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

(4)需提供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网站打印页面,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5其它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3、以上标段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最多只允许投报两个标段,每个投标单位只能中一个标段,(按中标金额高的一个标段中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之前须在 “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于 2018年 6月13日 00 时 00 分至 2018 年 6月21日 00 时 00分,在漯河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缴纳招标文件费、技术服务费并下载招标文件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3.2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时请携带资料到现场,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核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请参考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的相关说明。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4.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本,副本一本)、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备份以光盘或 U 盘的形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到开标现场。

4.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 年 7月5 日08时 30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漯河市郾城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漯河市水利局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lhjgk@hnsl.gov.cn

代理机构: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女士 王女士

电 话:188*****503 0395-569072


2018-06-12 16:37:00

标签: 提升 农村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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