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镇果蔬大棚招标公告
崇义镇果蔬大棚招标公告
沁阳市崇义镇果蔬大棚项目询价通知书招标公告
沁阳市崇义镇果蔬大棚项目询价通知书 河南清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沁阳市崇义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沁阳市崇义镇果蔬大棚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询价采购编号及预算价: 1.采购编号:沁政采询价【2018】第18号 2.采购预算价:叁拾伍万壹仟捌佰捌拾元整(¥351880.00元)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询价内容:果蔬大棚建材一批(提供安装服务)。 二、询价项目技术规格及相关要求:(见附件)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清单》最新一期清单 2.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清单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四、询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关经营范围(包含农资或农贸的生产、销售企业或相关农业设施企业)。 3.提供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的完税凭证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网上缴费凭证); 4、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5、所有投标单位应在开标时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请登陆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2.2018年6月13日至2018年6月15日18:00(北京时间) 特别提醒:报名前请下载《操作手册》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者,为无效报名。 六、报价要求: 1.本次询价不接受传真、电报、电话报价,询价供应商应按照询价单的格式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 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无效报价。 七、询价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供应商应准备询价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叁份装订成册,电子版本(U盘)并密封。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封袋上需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编号”及“于 年 月 日:(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等字样,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不按照要求密封、未盖公章或份数不够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询价响应文件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询价供应商公章),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 并满足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关经营范围(包含农资或农贸的生产、销售企业或相关农业设施企业)。 (4)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的完税凭证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网上缴费凭证); (5)企业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7)售后服务承诺; (8)项目的技术要求和技术偏差表; (9)报价表; (10)供应商应当或认为提供的其它资料; (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开标时须提交原件以备审查) 八、样品要求: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按技术要求的规格提供以下样品: 主骨架、横拉杆、卷膜杆、门口杆、立柱、棚膜、围膜。 注:现场未提供样品或样品提供类型不全的,按无效标处理。 九、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18年6月20日 09:00;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2.地点: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3.保证金相关信息: (1) 报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元); (2) 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上以转账形式交纳。 以下账户任选其一 账户1: 账户名称:沁阳市非税收入管理专户 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沁阳市香港街支行 帐号:1003 7172 2170 0100 01 行号:4035 0140 5043 账户2: 账户名称:沁阳市非税收入管理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焦作沁阳支行 帐号:739 651 018 310 0001 451 行号:3025 0143 9652 账户3: 账户名称:沁阳市非税收入管理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沁阳支行 帐号:249 405 515 782 行号:1045 0142 2407 账户4: 账户名称:沁阳市非税收入管理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沁阳支行 帐号:1709 0258 2906 4024 132 行号:1025 0140 2587 账户5: 账户名称:沁阳市非税收入管理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沁阳支行 帐号:4100 1543 5100 5020 6085 行号:1055 0142 7012 (3)交款截止时间:2018年6月19日16时(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请注明“ 项目投标保证金”字样); 十、 供货要求及结算方式: 1.建设地点及运费承担:需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供方承担; 2.付款方式: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项目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付至项目总价的97%,其余3%质保期满后付清。 3.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交货同签订双方协议。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合格。 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生产或销售的产品或服务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对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不给予加分或价格扣除。 十一、采购程序: 1.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询价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发布公告或者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 3.询价。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4.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十二、询价响应文件的澄清与说明: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按照无效标处理: 1)供应商代表未能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的; 2)未按询价通知书要求密封、标志、盖章或份数不够的响应文件; 3)未提供资格证明原件或不符合资格要求的; 4)未按规定足额缴纳报价保证金的; 5)未携带样品或携带样品类别不全的; 6)未提供合格有效的检验报告的; 7)供应商提供的检验报告不能或不足以证明其产品满足采购人的技术参数要求的; 8)响应性文件内容不齐全或内容虚假的; 9)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法规、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十三、评定成交标准: 询价小组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询价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十四、合同签订: 1.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后领取成交通知书,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与采购人根据询价通知书及成交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双方协商签订。 2.履约保证金:按照沁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沁阳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方法(试行)的通知(沁政【2017】16号文件)执行,按10%支付。 3.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上以转账形式交纳。 以下账户任选其一: 账户一 账户名称: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邮储银行沁阳市香港街支行 帐号:******* 100269 22196 账户二 账户名称: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河南沁阳江南村镇银行 帐号:410883 001101 00000 64430 账户三 账户名称: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焦作中旅银行沁阳支行 账号:********00012 4.缴纳时间: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30天内双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之前必须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5.采购货物运到现场后,供应商需对货物进行安装调试(安装调试费用已经包含在供货价中),经验收合格后无息金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十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沁阳网、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十六、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沁阳市崇义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东兴 联系电话:137*****399 联系地址:沁阳市崇义镇崇义村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清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焦作市解放区政二街与新安路交叉口往东676号 十七、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沁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沁阳市崇义镇人民政府 河南清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6月12日 询价单 沁政采询价【2018】第18号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元
注:报价应包含运输费、安装费、税费等费用 报价一览表
报价人(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沁阳市崇义镇果蔬大棚项目采购技术参数要求
注: 1.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导致被诉,其侵权责任与采购人无关,应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不得损害采购人的利益。 2. 本次采购所有设备必须为全新原装品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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