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长春基地动能配套(一)招标公告
红旗长春基地动能配套(一)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红旗长春基地动能配套项目(一)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JLZQH-ZB-*******G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红旗长春基地动能配套项目(一)已由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中国一汽发[2018]8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红旗长春基地动能配套项目(一)。 2.2工程概况:原有13#配电间位置同新建H平台涂装车间冲突,为了保证H平台涂装车间按期开工,13#配电间需易地重建,同时8#配电间需更新改造并完成原有13#配电间所带负荷的过度;为满足厂区消防需求,需新建消防水泵房及消防水池;为满足新建冲压车间要求,地下管网需进行排迁。 (1)原13#配易地重建:在东日用泵站东侧树林内新建13#配电间。新建配电间内分设直流屏间、计量间、无功补偿电容期间。装设高压开关柜(含工作进线、备用进线、PT柜、无功补偿、联络柜、馈线柜)。 (2)原13#配电间供电负荷迁移:重新敷设原13#配电间供电变压器一次电缆和控制电缆至新建13#配电间。 (3)8#配电间改造:拆除原配电间高压开关柜、直流屏、计量柜;修缮建筑物和配电柜下部基础地沟,更新高压开关柜、直流屏、补偿电容器、计量柜。 (4)电站供电电源改造:更换13#、8#配电间工作电源及备用电源引出线隔间的高压开关和电抗器等,改造13#配电间工作电源线路及13#、8#配电间电源线路。 (5)消防水泵房建设:新建消防水泵房及消防水池和配套设备。 (6)低压供电电源线路改造:改造低压用户电缆线路。 (7)新冲压车间地下管线排迁:新冲压车间区域内的压缩空气管道、电缆沟等排迁改造。 2.3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清单对应施工图纸)。 2.4建设地点:一汽股份公司红旗工厂厂区内。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当日进场,13#配电间2018年8月30日搬迁完成,2018年10月30日全部工程竣工。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或依据住房城乡部建市{2015}140号文件规定出具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证明材料加盖企业鲜章,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投标人近年(2015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过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 3.4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单位资金存款证明。该证明须为企业开户银行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后出具的。 3.5投标人应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企业信誉须良好,开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的在有效期之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内容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信誉情况)。 3.6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3.7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 3.8拒绝列入政府主管部门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办【2017】5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10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3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12日至2018年6月1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到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7)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注:上述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复印件须清晰,易于辨认。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4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4楼开标室(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东风大街8899号 联 系 人:王志强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156号 邮编:130062 联 系 人:张迪 电话:****-********89694069 传真:0431-89694178 电子邮件:ZQH87051086@163.com 网址:www.jlzqh.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账号:010101201090115749 监督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8年6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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