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综合楼乘客电梯招标公告
服务综合楼乘客电梯招标公告
新会市民服务综合楼乘客电梯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江门市新会区政府采购中心就新会市民服务综合楼乘客电梯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有相应供货、服务能力的单位,就下列全新产品和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和完工期:
1、 招标项目名称:新会市民服务综合楼乘客电梯招标(招标编号:XHGPC2009№168)。
2、 用途:日常办公需要。
3、 数量:乘客电梯两台。
简要技术要求:乘客电梯停站数为7层/7站/7门,载重量为1150kg(15人), 速度为:1.5米/秒,开门方式:中分门,(详见项目需求)。供应商所投报的两台电梯须属于同一品牌和型号。投标人所投报的产品必须是本国产品,本项目不接受所投报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本招标文件中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 完工期:接到采购人的书面开工通知书后的6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和调试。
二、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及具有从事本行业经验的专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
2、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
3、具有电梯设备安装资质;
4、投标人应当是所投报品牌设备的生产商、代理商或经销商,具有所投标品牌设备的生产、代理或经销资格;
5、投标人应当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服务能力,包括拥有本次所出售设备的备件、专用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6、本次招标项目,技术指标或供应商的资质应当有三个以上品牌或三家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响应。同一品牌的产品可有多家代理商参与竞争,但只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审查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电梯设备安装资质证明;
4、电梯设备生产、代理或经销证明;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当将以上文件的原件交我中心审验。我中心在审验后会收取前四项的复印件和第(5)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的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所有复印件应当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
四、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9月7日至2009年9月11日,每天8:00时-11:00时,14:30时-17:00时,(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江门市新会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江门市新会区惠民东路26号)。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09年9月29日8:30时至9:00时(北京时间)。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江门市新会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地址:江门市新会区惠民东路26号)。
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09年9月29日9:00时(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江门市新会区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地址:江门市新会区惠民东路26号)。
六、 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江门市新会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江门市新会区惠民东路26号
邮 编:529100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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