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坊水厂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香坊水厂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海兴县香坊水厂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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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海兴县发展改革局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2018-003 | ||||||||||||||||||||||||||||||||
所属行业: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水利管理业 | ||||||||||||||||||||||||||||||||
所属地区: | 沧州市-海兴县 | ||||||||||||||||||||||||||||||||
招标内容: | |||||||||||||||||||||||||||||||||
海兴县香坊水厂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兴县香坊水厂扩建工程,招标人为海兴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县涉农整合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拟在厂区内清水池一侧新建单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主厂房1座,长25.4m,宽12.8m,中央控制室、加药间层高4.0m,净水车间层高7.7m,建筑面积325.12㎡。 (2)新建模块化水处理系统一套,该系统包括模块化水处理设备,絮凝剂制配投加设备、中央控制系统及配电系统等;工程规模为4000m3/d,选用日处理能力为2000m3/d的模块化净水设备2台,设备主体外形尺寸11000mm*3200mm*4600mm。厂区工程建设及对外连接路工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一标段)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一标段)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一标段) 5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二标段)6净水设备具有国家及行业规定具有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二标段)7投标人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报名时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1名投标人的报名。(2)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及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在本次招标项目中投标人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在前一个标段中中标,仍可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但不再推荐此单位为中标候选人。 资质, 投标单位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所投标段投标限价的类似工程业绩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6-13 08:00 至 2018-06-20 16: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07-11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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