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台湾本岛车身广告和新媒体宣传营销招标公告

旅游台湾本岛车身广告和新媒体宣传营销招标公告



为加强厦门旅游在台湾市场的宣传营销,进一步拓展台胞入境市场,经研究,我委决定在台湾本岛投放厦门旅游形象宣传广告,开展推广营销。根据《厦门市旅游局采购管理办法》,现制定采购方案,并公告如下:

一、采购方式

通过询价采购方式选择一家服务商承接该项目。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厦门旅游台湾本岛车身广告和新媒体宣传营销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40万元

(三)目标市场

台湾重点旅游县市

(四)项目总体要求

1、营销目的:

(1)通过策划的内容进行线上线下广告营销,增强台湾市民游客,尤其是青少年群体对厦门旅游目的地的认知,以及对厦门城市文化内涵及生活方式的了解、认同和向往。

(2)通过新媒体线上图文、视频内容等的传播与推送,塑造厦门旅游目的地品牌形象,增强厦门旅游在台湾本岛的认知度、美誉度和影响力。

2、营销形式:

本次宣传采用车身广告和新媒体营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车身广告:公车和的士车身广告。

(2)新媒体营销:采用事件营销、线上推广、广告投放或其他新兴形式。

3、广告投放:

针对目标市场对厦门旅游感兴趣的人群,在台湾目标县市媒体平台以文字、图片、视频或其他新兴形式投放厦门旅游宣传广告,广告内容导向明确。

4、营销绩效目标:

⑴公交车车身广告宣传不少于65台,的士车身广告不少于50台。

⑵研发推出至少5条厦门研学旅游产品(线路)进行精准营销推广。2018年招徕组团来厦门旅游人数不少于3000人次,其中研学旅游不少于500人次。

5、项目宣传推广期:

2018年8月10日-2018年11月10日 (具体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

6、项目结案报告:

中标供应商在宣传推广期结束后,须提交项目结案报告,结案报告至少包含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和数据分析报告,台湾来厦游客组成及增长量等统计数据。

7、其他要求:

(1)供应商不得虚报拟投入本项目的营销资源(包括但不限于营销渠道、营销方案、服务人员等),否则,一旦发现,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须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2)供应商所提供的营销方案必须是自身合法设计的或通过正当合法来源获得的方案,并对之具有完全所有权,供应商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项目营销方案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所有权、知识产权等的指控;任何有关方案的所有权、知识产权等可能提出的异议、有关索赔责任及费用或法律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

(3)供应商认为有利于采购人的采购要求之外的优惠条款应单独列明。

三、供应商应具备条件

(一)应具备独立的企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且是有能力提供项目招标内容的企事业单位;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二)供应商应有完善的舆情监控措施,完善的审核、发布程序,负责及时删除不利于厦门旅游形象的舆论,做出正确舆论引导。

(三)投标单位近三年承接过类似项目的证明。

注:所提供材料须加盖公章。

四、报价要求

㈠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报价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㈡服务供应商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询价报价中,成交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㈢要求只能有唯一报价,采购单位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五、投标文件

㈠投标单位根据以上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并在封面加盖公章,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㈡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资料:

1、项目费用报价单;

2、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说明;

3、宣传营销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推广方案、营销渠道组合、广告投放方案、项目整体运行维护方案(包含项目运行维护计划、项目专题专区维护量、内容采编更新频度、维护响应计划及运维人员配备等方面)

4、本采购公告中第三条“投标单位应具备的条件”相关资料;

㈢投标文件必须密封。

六、合同签订

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按规定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合同条款应与采购内容完全相符,并有违约责任条款。

七、提交投标文件时间

请投标单位务必于2018年6月28日下午18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以特快专递的方式送达厦门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对台联络处,且在快递上注明:2018年厦门市台胞入境旅游宣传营销报价文件。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八、采购商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厦门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67号市行政中心东区4号楼

联系人:聂静微

联系电话:****-*******


厦门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6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营销 宣传 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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