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额布、靖宇服务区餐厅、超市、(客房应急保障)及新立城超市租赁外包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英额布、靖宇服务区餐厅、超市、(客房应急保障)及新立城超市租赁外包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中联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区管理分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区管理分公司英额布、靖宇服务区餐厅、超市、(客房应急保障)及新立城超市租赁外包服务项目(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区管理分公司英额布、靖宇服务区餐厅、超市、(客房应急保障)及新立城超市租赁外包服务项目(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ZLZBJL-2018-03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31*****72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区管理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1658号

联系方式:刘女士****-********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联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131*****720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比选公告(二次招标)

中联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代理)受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区管理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为采购人所需的服务公开比选。兹请合格服务商就下列全部内容提交密封应答:

1、项目名称: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区管理分公司英额布、靖宇服务区餐厅、超市、(客房应急保障)及新立城超市租赁外包服务项目(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ZLZBJL-2018-030

  1. 02包租赁内容: 各服务区餐饮、超市、【客房(住宿应急保障,具体区域由甲方指定,如无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在任何时间和任何情况下将其转作其他用途)】租赁。客房因没有喷淋设施、不具备与公安系统联网的条件,暂无法办理经营手续,不作为合同包租金核定项,只作为附加项目与餐饮和超市合为一个合同包。

03包租赁内容:新立城停车场超市租赁。具体区域由甲方指定,如无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在任何时间和任何情况下将其转作其他用途租赁。

  1. 合同包划分:

序号

合同包划分

路线名称

租赁内容

租赁年限(年)

服务区名称

2

ZLZBJL-2018-030-02

抚长高速公路

餐饮、超市

10年

靖宇1对服务区

3

ZLZBJL-2018-030-03

抚长高速公路

超市

10年

新立城1对停车场

注:(1)03合同包停车场单侧具备条件(具备条件是指:租赁区域接通供电及完成内墙装饰)则按中标金额(年租金)50%比例收取租赁费(按该年度实际经营时间计算),双侧具备条件则按中标金额100%比例收取租赁费,具备条件以甲方通知为准。经营合同签订前乙方将履约保证金交付至甲方指定账户。经营合同签订后该停车场单侧具备条件并甲方发出通知15日内计算经营合同起始日期,乙方应将该自然年度内单侧具备条件实际经营期约定租金交付至甲方指定账户,并与甲方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合同起止日期。该停车场双侧具备条件并甲方发出通知15日内,乙方应将该自然年度内双侧具备条件实际经营期约定租金与单侧具备条件约定租金差额交付至甲方指定账户。乙方未满足上述要求视为乙方主动放弃经营权,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所缴纳履约保证金及未履行期间租金甲方不予返还。 (2)经营面积以合同签订时,甲方提供图纸划分为准。

(3)03合同包甲方提供区域仅作为乙方超市经营场所,甲方不再提供其他任何辅助区域或场所,乙方有其他场所需要应自行解决

  1. 服务期限:10年,02合同包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交履约保证金及本自然年度内实际经营期租金并签订合同,合同起租日期2018年7月1日。03合同包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交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起租日期为停车场单侧具备条件并甲方交付通知发出15日内,并乙方须在甲方交付通知发出15日内缴纳应交租金同时与甲方签订合同补充协议。
  2. 租赁费用结算方式:租金为上打租,按年交付,租金为上打租,按年交付,首期租金万元(人民币 万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前交付,首期租金为合同起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以后每年的 1 月 10 日前将本自然年(1月1日-12月31日)应付租金交至甲方指定账户,合同期最后自然年应付租金为自1月1日起至合同期结束之日止。乙方持相关票据到甲方经营管理部门办理结算手续后,由甲方开具发票。乙方不得以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存在工程缺陷及经营手续办理存在障碍等的任何理由主张标的物无法满足其经营条件,而要求减免租金。

5.1、租赁费用:02包:每年不低于44.97万元/年。03包:每年不低于17.79万元/年。

6、合格服务商资格要求:

6.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具有采购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

6.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第1家单位报名投标。

6.6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包含企业、企业法人、被授权人《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

6.7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依法缴纳社保金凭证和纳税凭证;

6.8投标供应商需提供2017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

6.9投标供应商符合财政部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供应商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16:00时。

7、比选文件的获取:

请有兴趣的合格的服务商按7.1项携带报名材料于2018年6月13日-2018年6月20日(节假日除外)的上午9:00 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到中联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每包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7.1、所有应答单位: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其中包含资格要求中的经营范围)、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文件的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购买人身份证原件、投资或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的证明材料原件,所有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服务商单位公章。

8、所有应答文件都应附有比选保证金,金额详见比选文件。比选保证金与第一信封密封,独立于应答文件之外,比选保证金于比选时间截止时间前以电汇形式交纳,已到账为准。并将汇款凭证于2018年7月11日13:30时(北京时间)前与应答文件一同递交到评审会议地点。

9、兹定于2018年7月11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中联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进行比选。届时请参加比选的服务商出席比选仪式。


11、联系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区管理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1658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比选代理机构:中联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131*****72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6月13日 09:00至2018年06月2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联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比选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中联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比选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11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11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中联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进行比选

七、其它补充事宜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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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外包服务 租赁 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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