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准分子激光治疗仪全保修服务招标公告
医院准分子激光治疗仪全保修服务招标公告
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准分子激光治疗仪全保修服务项目采购信息预告
1. 项目内容 | 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准分子激光治疗仪全保修服务 |
2. 采 购 人 | 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
3. 投 标 人资格要求 |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非联合体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万元或以上; 2. 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医疗器械维修的经营范围; 3. 近三年内参加佛山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部门类政府采购活动无不良行为记录。 |
4. 技术参数及 说 明 | 说明: (1)请下载相关参数或在办公时间至我司咨询。 (2)技术需求表中有“*”号标注的为不可劣性偏离的重要技术参数,在采购项目中,若供应商出现劣性偏离的响应,将作为无效投标(报价)处理。 (3)对技术参数等预告内容持有异议的供应商,请以书面的方式(加盖公章)将意见递交或传真至我司。(《项目信息预告反馈意见书》格式下载) |
5. 交货期限 | 合同生效后30天内。 |
6. 付款方式 | 1.设备保修半年后,支付合同保修款的50%; 2.第二年付款与第一年相同。 |
7. 信息预告有 效 期 | |
8. 信息预告网 址 | |
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l 代理机构: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l 联系人:招小姐 l 电话:****-******** l 传真:****-******** l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l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广发大厦二十楼 |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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