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事业单位车辆定点保险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嘉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事业单位车辆定点保险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嘉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事业单位车辆定点保险采购项目

需求公示

一、采购人
   名称:嘉祥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地址:嘉祥县呈祥街县委政府大楼
  二、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2018-ZC-163

项目名称:嘉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事业单位车辆定点保险采购项目    

项目背景:本项目为嘉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事业单位车辆定点保险采购项目,车辆约400辆(包括轿车、面包车、中巴车、特种车辆等),入围 2家定点保险服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三、拟采购标的

品目代码品目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备注C05机动车保险服务项1

 四、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招标政策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等政策。

五、项目需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Ⅰ)《采购法》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Ⅱ)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Ⅲ)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详见采购文件。

六、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自2018年6月13日至2018年6月18日

七、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年6月18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八、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嘉祥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郝海峰
  联系方式:****-*******
  地址:嘉祥县呈祥街县委政府大楼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顺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登超    

联系方式:130*****917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冠亚上城E区14号楼2-909-910号

发布人:济宁市财政局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3日 10时24分40秒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定点保险 车辆 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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