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龙坪镇产业发展生态土鸡养殖扶贫招标公告

2018年度龙坪镇产业发展生态土鸡养殖扶贫招标公告

  • 1、项目名称:贵州省罗甸县2018年度龙坪镇产业发展生态土鸡养殖扶贫项目
  • 2、项目编号:QNJL-LPTJ-002号
  • 3、项目序列号:QNJL-LPTJ-002号
  • 4、项目联系人:申登宇
  • 5、项目联系电话:137*****564
  • 6、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 (1)采购主要内容:
      优质脱温土鸡苗83300羽.
    • (2)采购数量:1批
    • (3)采购预算:999,600元
    • (4)最高限价:999,600元
    •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1、品种:土鸡种苗要求体格健壮,无病,无生殖缺陷。在育雏期内必须完成以下防疫:禽流感、传染性法氏囊病疫苗、马立克氏病等疫苗接种。2、活体重:每只体重须达到0.3公斤以上,公母比为6:4。3、交货后土鸡苗存活率达98%以上,养殖以商品鸡为主。
    • (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签订合同后4个月内
    • (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龙坪镇14个村:罗化村、七一村、大坪村、干里村、六一村、八木村、八一村、交广村、马草村、坪寨村、五星村、下儒村、新莲村、兴未村)。
    • (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
  •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一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项目内容;3、具备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4、具有由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6、供应商须持营业执照原件(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的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到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罗甸县分中心进行登记后现场购买。
    • (2)特殊资格要求
  •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06-13 10:00:00至2018-06-18 18:00:00
    •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罗甸县分中心
    •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罗甸县分中心
    • (4)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8-06-20 15:0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06-20 15:00:00
  • 12、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罗甸县分中心
  •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 (1)投标保证金额(元): 5,000
    •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8-06-13 10:00:00至2018-06-20 15:00:00
    •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或现金
    • (4)开户银行及帐号
      • 单位名称:黔南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开户银行:建行都匀市城中支行
      • 帐 号:****************3140
  • 14、PPP项目:否
  • 15、采购人名称:罗甸县龙坪镇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罗甸县龙坪镇人民政府
    • 项目联系人: 敖永红
    • 联系电话: 136*****985
  •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供应商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相关声明函证明(后附文本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所报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一)供应商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时,附带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小微企业认定材料;报价明细表中详细列明所投产品的制造商、以及制造商的企业类型(中型、小型或微型);投标文件中对拟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政策的投标产品及其报价单独作分类汇总,并附制造厂家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二)供应商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时,根据以下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 人(含10 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黔南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地址: 都匀开发区枣园小区内
    • 项目联系人: 申登宇
    • 联系电话: 137*****56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扶贫 土鸡养殖 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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