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SZWK2006-X-220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之委托,就该单位需要采购的如下进行询价采购,以期得到合格商品。
一、采购范围:包括以下物品及其售后服务等。
二、采购内容:数量和要求
第一采购单元:
序号
名称
规格
数量
1
PROMGE GUSCN
500G
6瓶
2
PROMGE SLS
十二烷基肌胺酸钠
250G
3
PROMGE SDS
250G
1瓶
4
MERCK PK
200mg
5
DTT
二流苏糖醇
20g
6
塑料试管
10ML
10包
第二采购单元:
序号
名称
数量
备注
1
3100 HID
4瓶
2
3100 隔片
5包
3
ROX 内标
2盒
4
LIZ内标
2盒
5
3100 POP 4胶
4瓶
6
3100缓冲液
4瓶
7
3100毛细管
3根
三、响应文件格式:
1、单位名称
2、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3、询价编号
4、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经营许可证
6、报价表(须加盖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字)
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配置
(需方要求)投标方偏离原要求说明数量市场价报价总价交货期
7、质量、服务承诺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在符合采购要求的基础上,报价最低的成交。
五、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标的及数量:见采购内容及技术规格。
2、合同成交价:按成交价格。
3、交货时间:2006年10月30日前。
4、交货地点: 苏州市公安局刑事警支队
6、交货方式:最终供货合同应在交货前向采购方提供交货计划,运输保险和装箱费用由最终供
货公司承担。
7、验收标准:按本通知书、响应书的标准和装箱单验收。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
资料及包装。所有试剂应符合其规定的性能,无瑕疵和缺陷,质量为合格品,同时有明确的制造厂商,海关报关证明。交货时必须原包装现场拆封验收合格。
8、验收期限:交货后五个工作日内。
9、付款方式:经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单及发票由苏州市公安局转账一次性支付。
10、质量、服务要求:成交方应保证所供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成交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确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的物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质量出现问题时,成交方负责“三包”,费用由成交方负责。
11、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
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 采购方逾期付款(有正当理由者除外)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
款违约金。采购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成交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成交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2)成交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交货,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成交方应向采购
方就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采购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费用。
12、本通知书以及响应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六、综合说明:
1、响应单位需就本通知书第三项单独制作《响应报价表》。本次报出的单价一次性报定不得更改。所报内容包括试剂、人工、运输、存储、报关、保险、劳保、各种税费、专利技术及质保期间一切费用等。
2、响应单位可以有选择地只投其中一个单元,也可以投全部单元,但各单元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
3、如响应单位成交,应按成交额的6‰向本公司支付成交服务费。
4、响应单位所提供资料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5、如响应单位对本通知书有疑义,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公司咨询,一切材料以招标公司的书面
材料为准。
七、送交响应书及确定成交供应商日期和地点:
(1)请贵单位于2006年10月12日11∶00之前按《询价响应报价表》的格式要求自制《报价表》填好后盖章密封送(或寄)达我公司(请在信封上注明询价编号,并在信封的密封处加盖公章),过时为废标。
(2)2006年10月12日下午2:00在苏州市三香路389号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政府采购管理处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二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八、联系方法: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友邦保险公司大院内) 邮编:215006
联系人:陈璐佳/杨永明 联系电话:
****-********采购(甲方)单位为苏州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
联系人:丁建伟 联系电话:
133*****800。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0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