酶标分析仪等招标公告

酶标分析仪等招标公告

  致有关供应商:
  受天津市东丽区卫生防病站委托,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询价方式,对天津市东丽区卫生防病站医疗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编号:DLGPC-2006-46)实施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采购人要求的货物。
  一、货物需求
  (一)采购货物规格、型号、数量:
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交货期
1酶标分析仪DNM-9602G台110日内
2电脑洗板机DNX-9620台110日内
3十高档酶免工作站 台110日内
  (二)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限。
  (四)付款方式:货到需方指定地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十日内支付合同总额90%的货款。
 (五)供应商提交询价文件时,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书及产品经销许可证明。
  (六)属于《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投标产品,须具备3C认证。
  (七)供应商按本项目的要求提供报价、验货方式、联系方式等具体内容。
  (八)供应商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但不排除分项成交的可能。
  二、报价要求
  (一)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报,同一种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
  (二)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设备主机及附件货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其它应有的费用,并分别单列。供应商所投价格为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的最终优惠价格。
  (三)供应商须在询价文件中列明设备配件清单、备品备件清单和随机附件清单等。
  (四)请供应商于2006年10月16日前在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东丽区福山路28号)提交询价文件。
  三、成交供应商产生办法
  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第四款 “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收取费用
  本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1.5%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五、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天津市东丽区福山路28号
  邮政编码:300300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联 系 人: 齐女士

采购单位:天津市东丽区卫生防病站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
200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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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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