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新生婴儿及手术室净化装饰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妇幼保健院新生婴儿及手术室净化装饰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垫江县妇幼保健院新生婴儿及五层(手术室)装饰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函【2005】68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垫江县妇幼保健院,建设资金约110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为垫江县桂溪镇桂西大道东侧,文化路南侧,规模为总投资约110 万元;工期60日历天,招标范围:新生婴儿监护室(三层1-6轴线)及五层(手术室)的原有墙体拆除,墙、地面、天棚吊顶装饰、门窗(含医用专业门)、照明系统、空调净化系统及其配套房间、医用专业手术系统、及配套设施设备、呼救系统(不含水电)、消防安装等设计图及设计变更中所包含的所有内容(更衣室柜,办公桌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医院手术室净化装饰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公告发布时间:2009年 9 月8 日
4.2 该工程不需报名,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与2009年 9 月 10日在垫江县招标信息网(www.cqdjjs.com)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答疑、通知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于各种原因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关注“垫江县招标信息网”相关修改内容和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先购买招标文件,在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方可有资格递交投标文件。
6、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重庆市建设信息网、垫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人:垫江县妇幼保健院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明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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