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新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基础建设项目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新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基础建设项目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新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基础建设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 郑港经发〔2018〕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政务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新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基础建设项目(二次)

2.2建设地点:航空港实验区新港联动大道与S102省道交叉口向南300米

2.3设计周期:1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设计规范、强制性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

2.5招标范围:

117㎡数据中心机房建设(数据中心装修、供电系统、空调系统、消防系统、弱电系统)、一楼服务大厅3989㎡、二楼大厅5317㎡建筑智能化基础装修、室内智能化设计(包括一卡通门禁系统、无线WIFI系统、大屏显示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智能叫号排队系统、应急音频系统、大厅现场考核评价系统、柜体设备等)、综合布线等施工图设计及清单控制价编制,但不局限于以上项目。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3企业注册地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查询对象包含(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

3.4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14日至2018年6月20 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航空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郑州航空港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一号楼)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请携带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原件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并胶装成册。本项目所有通知、澄清均通过电子邮件发布,请各投标人报名时务必准确书写联系邮箱。

注: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现场报名登记。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诚信库申报须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7月4日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航空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话:****-********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政务服务中心院内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明大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话:****-********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80号院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础建设 信息化 政务服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河南明大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