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公安局身份证自助设备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大理市公安局身份证自助设备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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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公安局身份证自助设备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简化升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程序的通知(云财采〔2016〕2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大理市公安局拟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采购“身份证自助设备”。 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内容、要求及预算 1、项目名称:大理市公安局身份证自助设备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及要求如下:
3、采购资金预算:22万元。 二、申请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申请理由: 1、根据省公安厅云公治传﹝2017﹞270号文《关于在全省开展24小时自助取证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2018年12月31日前,大理州(市)政府所在地需完成采购、接口开发和调试,开展24小时自助取证服务。省厅对设备及系统进行了统一招标,唯一中标单位是江西科泰华软件有限公司,确保数据交换规范统一、安全可靠。 2、云南科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江西科泰华软件有限公司在云南地区设立唯一代理商,负责产品的销售和售后服务工作。为保证我局身份证自助设备与省公安厅系统的统一及数据无缝对接的安全,我单位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对身份证自助设备进行采购。 3、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4〕2号)中关于:第二条第(九)项“基于工作需要,由主管部门确定和主导,在系统内推广使用已被证实属于安全可靠信息系统的”规定,计划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1、供货商名称:云南科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供货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新闻路353号新闻里小区2幢2单元402室 四、专家组和论证意见 1、论证专家
2、专家论证意见 2018年6月13日14时30分,经组织论证专家对本项目的相关资料进行论证。结果如下: (1)采购项目符合省财政厅(云财采〔2014〕2号)中关于:第二条第(九)项“基于工作需要,由主管部门确定和主导,在系统内推广使用已被证实属于安全可靠信息系统的”。 (2)本采购项目无不合理条款,相关要求无排他性;经论证,专家组一致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五、公示期限 公示3个工作日(即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6月19日)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大理市公安局 地址:大理市苍山路66号 联系人:杨洪军 联系电话:****-******* 传 真:****-******* 监管部门:大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单位地址:大理市榆华路19号 联系电话:****-******* 如对本采购方式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大理市财政局备查。公示期间接受电话咨询,不受理电话异议,在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2018年6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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