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湾示范区林海福地一期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编制项目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海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询价公告
通州湾示范区林海福地一期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编制项目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海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询价公告
一、南通滨海园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根据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通州湾示范区林海福地一期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编制项目(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海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组织进行询价采购。
二、投标人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具有海域使用论证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通州湾示范区林海福地一期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编制项目(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海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2、服务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根据《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管理办法》、《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测量技术要求》等规定进行编制。
(3)根据《海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办法》、《海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测量技术要求》等规定进行编制。
(4)合同签订起30天内提交报告表送审稿;通过专家评审会议按评审会意见7天内提交修改后的报批稿6份。
3、确保通州湾示范区林海福地一期项目竣工验收报告通过审查。
四、报价注意事项
(1)报价单位将报价表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报价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方为有效。
(2)报价文件包括报价表及资格证明文件
2.1报价表须按附件中提供的报价表格式填写,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中注明。
2.2资格证明文件: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有效的海域使用论证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除外)。
2.4递交贰份完整的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方为有效;所有报价文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标明供应商名称,密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2.5①所有投标人须参加询价开标会,并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票或现金。
②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500元/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现金)上必须注明收款人为南通通州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用途为投标保证金;汇款人为投标人名称。(开户人:南通通州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南通分行,账户:****************8)(投标保证金不得密封在投标文件内)未按要求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3)截止时间:报价文件请于2018年6月20日14时30分密封送到通州湾示范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期4楼第三开标室,逾时则不予受理。
五、询价采购注意事项
1.请于6月20日14:30前带相关资料到开标室现场,过时作自动放弃处理。
2.本次询价采购按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单位,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报出最低价格的单位作为成交单位。若出现报价相同时(两名或多名成交候选人),则工作人员监督下由甲方采用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单位。
3.成交单位接到成交通知应24小时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二日内到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因采购人或市场缺货等因素不能签订合同,三日内必须书面向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告,三日内不报告,每延误一天扣罚10%保证金。
4.成交单位在签定服务合同后,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每延误一天扣以总价款2‰的违约金,同时将在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黑名单内予以公示。
5.成交单位如不履约,且在规定时间内不通知本中心,将每天扣以总价款1%的违约金。
6、支付进度:提交报告初稿后支付总价的60%,报告通过评审,且根据审查意见修改提交正式成果报告(报批稿)后一周内,支付总价的30%,验收通过后支付总价的10%。
7、本项目最高限价180000.00元整(含税费及专家评审等一切费用),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8、联系人:陈跃联系电话:****-********
通州湾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6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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