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陈店镇人民政府垃圾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松滋市陈店镇人民政府垃圾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松滋市陈店镇人民政府垃圾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称采购机构)受松滋市陈店镇人民政府(以下称采购单位)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松滋市政府采购办批复要求,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拟对松滋市陈店镇人民政府垃圾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SZCG-2018-47

二、项目内容:松滋市陈店镇人民政府垃圾桶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及数量:240升镀锌铁质垃圾桶采购数量3446个,采购预算125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是在国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注册且为独立法人机构,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范围内全部产品和服务的国内合法生产企业;

2.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垃圾桶项目实施经验;

3.投标人须在湖北省内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能提供紧急服务;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于北京时间(下同)2018年6月14日-2018年6月2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松滋市财政局六楼)领取招标文件。

领取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领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资格证明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中标通知书),3、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4、公司近两年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5、投标人湖北售后服务机构相关证明文件。(以上资料及相关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开标时须携带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六、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为贰万元整(¥20000.00),投标人应以转账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日的前两个工作日转到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专户。

收款人:松滋市财政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荆州松滋支行金松开发区分理处

帐号:181*****092********

并请注明“松滋市陈店镇人民政府垃圾桶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

注: 1、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实行统一退付:其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人。

2、开标前投标人将加盖银行公章的转账凭证复印件或网上银行电子回单打印件一并交招标人。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将投标文件装入密封袋密封,注明开标项目、编号加盖公章,于2018年 74日北京时间上午10时前送达到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评标室。(松滋市财政局四楼)

八、开标地点及开标开始时间:开标于2018年 7 4日北京时间上午10时整,在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评标室。(松滋市财政局四楼)。

九、采购单位:松滋市陈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易雪峰

联系电话:153*****666

十、采购机构: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黄晓明

联系电话:****-*******

松滋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6月13日







标签: 垃圾桶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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