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泉井田13、14采区补充勘探工程招标公告
枣泉井田13、14采区补充勘探工程招标公告
[SHIL********]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枣泉井田13、14采区补充勘探工程
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公告
受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现对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枣泉井田13、14采区补充勘探工程(招标编号:SHIL********)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 招标项目: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枣泉井田13、14采区补充勘探工程
2. 招标编号:SHIL********
3. 项目简介:本井田位于宁夏灵武市东南62km的毛乌素沙漠的边缘,行政区划属灵武市马家滩乡管辖,于2007年建成投产,规划生产能力为产能5.0Mt/a,预计服务年限75年。
1)工程名称: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枣泉井田13、14采区补充勘探工程
2)工程地点:宁夏灵武市马家滩镇枣泉煤矿
3)工程范围:采取煤岩芯钻探、水文钻探、二维地震、三维地震、地球物理测井、采样测试等综合方法进行勘探。地质钻探勘探范围: 北以24-1勘探线为界,控制各煤层+600m标高以上,查清各采区内煤层厚度、煤层底板等高线变化情况、构造发育等情况,钻探工程布置4条勘探线,煤岩芯钻孔8个,提高13、14采区储量级别。三维地震范围:北以24-1勘探线为界,东、南、西以一层煤+600m水平地面投影为界,三维勘探面积7.57km2。布置3条二维地震测线,长度8500m。
工期要求:中标通知书下达后120日历天
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 资质要求:
a) 投标人应具有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固体矿产勘查甲级和地球物理勘查(地震勘探)甲级资质;
b) 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c)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无死亡事故,并出具当地安全主管部门的证明原件;
d) 近3年有2个及2个以上的同类工程业绩;
e) 项目负责人具备地质、物探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必须由固体矿产勘查甲级单位作为牵头人。
6.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7.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从2009年9月9日起至2009年9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 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联系人:苏玉莉、贾梅(北京);谢远、周松林(银川)。
8.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2号中景濠庭115室(西北项目部地址:宁夏银川市新华东街金泰大厦A座13层8号)
本次投标报名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投标报名时,请投标单位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当地安全主管部门的出具的近三年无死亡事故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合同)、项目负责人证书、联合体协议书报名,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该阶段投标单位需登记联系人等相关信息等候招标代理机构下一阶段原件资料审查的通知,本阶段投标单位不能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第二阶段:报名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另行通知各报名单位原件资料递交审核时间(审核地点为宁夏银川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投标报名单位必须在通知的规定时间提交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具备正式的投标资格,方可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9.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09年9月29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10. 开标地点:宁夏银川市同福宾馆8层多功能厅(银川市新华东街93号)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予接受。届时请各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代理机构: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2号中景濠庭216室
(神华国贸西北项目部地址:宁夏银川市新华东街金泰大厦A座13层8号)
邮 编:100011
联系人:周松林、谢远
电 话:****-*******、***-********、137*****001
传 真:****-*******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西城支行
账 号:0875 0712 0100 ********5
建设单位: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人:李德晨
电话:138*****700
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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