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庆元县公安局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庆元县公安局]
对庆元县公安局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庆元县公安局]
一、项目名称:庆元县公安局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单位: 庆元县公安局
三、采购组织类型:政府分散采购
四、采购内容:庆元县公安局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
五、采购预算指导价:人民币3.3万元/辆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拟定供应商:浙江丽水驿动新能源汽车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八、申请理由:
因我局执法用车紧张,不能满足当下需求。根据庆车改办(2016)86号文件要求,我局需向社会租赁电动执法巡逻车。目前我县范围内只有浙江丽水驿动新能源汽车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租赁服务。
九、其它事项:
潜在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丽水市庆元县财政局提出意见,公示时间:2018年6月13日至6月20日。
十、政府采购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财政部门:丽水市庆元县财政局
地 点:庆元县濛洲街198号
联系人:胡守贤
联系电话:****-*******
传 真:****-*******
庆元县公安局
2018年6月13日
附专家论证意见
庆元县公安局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专家论证意见
一、浙江丽水驿动新能源汽车运营服务有限公司与在我县人民政府有投资合作协议,并在我县范围内安装有服务终端。
二、目前庆元县范围内供应商唯一。
基于以上原因,专家组认为本项目采购适合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浙江丽水驿动新能源汽车运营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论证专家: 田川、徐普金、王良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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