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招标公告
汽车招标公告
编号:自政采询〔2006〕183号
(一)项目要求:
1、供应商必须提供符合规定品牌、型号、数量及配置要求的合格的、正规渠道的全新商品,并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
2、供应商所供商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质检部门及生产厂商的质量要求,并提供商品的合格证、说明书、维修保养手册及其它配套资料等;
3、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商品质量或规格与询价书要求不符,供应商必须免费维修或更换有质量的商品或部件,按行业标准和生产厂商的规定实行质量保证;
4、供应商必须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负责采购单位操作人员的培训,保证操作人员能熟练使用仪器设备。
(二)投标须知:
1、投标人中标后收取100元标书费。
2、未在政府采购中心登记入供应商信息库的供应商于开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未交纳保证金的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定合同后自动全额转为履约保证金。
3、如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项目不能按时完工或质量不合格等引起验收不合格,将按合同要求比例收取违约金,并首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超出部分从货款中扣除。
名 称:自贡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四川省自贡市交通银行东方广场支行
(三)开标时间定于2006年10月9上午9:30。
报价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定于2006年10月9上午9:30前送交市政府采购中心(市财政局三楼)。
(四)中标方式:在满足采购单位要求的商品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售后服务、交货时间等的前提下最低价中标。
(五)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特别注明除外)。
自贡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6年10月8日
报 价 表
交货地点: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
商品名称
型号及规格
数量
单价
金额
汽车
长安CM8白色豪华型,随车配置警灯警报器
1台
合计
1台
大写
备注
1、首付90%,余款10%一年内付清;
2、现货
供应商(盖章) 电话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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