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热站玻璃钢水箱招标公告
换热站玻璃钢水箱招标公告
吉林省春城热力股份有限公司换热站玻璃钢水箱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DJZB2018-111
1.招标条件
吉林省春城热力股份有限公司换热站玻璃钢水箱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吉林省春城热力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林省春城热力股份有限公司换热站玻璃钢水箱采购项目
2.2供货地点:长春市。
2.3供 货 期:按甲方要求。
2.4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应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须在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次采购内容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3投标人符合财政部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公章,查询时点:投标报名期间内。)
3.4投标人须提供以下内容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1)具有履行合同、产品的供应、保障能力,并在3年内无任何经济纠纷、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2)投标人所用设备和材料除必需的实验化学药品外,不得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材料,要符合国家相关安全、环保标准和节能要求。(3)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4)长春地区有大型仓库进行充足的货源储备,供货有可靠的货源保障,提供仓库具体位置。(5)具有针对项目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并配备售后服务专业技术人员,能够提供人员、备品、备件支持,须提供售后服务地址和联系人及电话。(6)禁止贴牌生产,一经发现合同立即终止。并追究投标人的责任(7)货到买方指定现场,卖方负责运输、装卸,安装并承担其费用。如产品未达到技术要求,所引起的设备损坏、环保部门处罚等损失,均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6月14日至2018年06月2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含企业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第3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证件、承诺书和截图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8年07月09日下午13:30时,开标地点为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
6.
招 标 人:吉林省春城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998号
联 系 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东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荷园路877号安联国际A座1130室
联 系 人:翟洋
联系电话:****-********、131*****911
邮政编码:13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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