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爆反恐设备进口产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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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 贵阳市公安局排爆反恐设备项目 2、项目编号: BCXZFCG2018-014G3、产品内容(名称及数量):
? 排爆服4、产品用途: 用于贵阳市公安局排爆反恐设备项目5、进口理由: 加拿大生产的EOD10排爆服是现今世界上军警使用最广泛,实际防护效果最好的排爆服,为最大程度的保护排爆人员的安全,我队从2004年就开始采购并实际使用EOD系类排爆服。同时EOD系列的排爆服部分配件是可以通用,这为我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提供了快速更换配件和处理小故障的条件。所以我队今年继续采购EOD系类最新款的排爆服EOD10。6、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国内同类产品V50速度达不到采购需求,建议采购进口产品 7、是否为限制进口或禁止进口产品: 否 8、公示期:2018-06-14至2018-06-219、ppp项目: 否10、采购人名称:贵阳市公安局 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联系人:吴昊联系电话:****-********11、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北辰星项目数据分析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美的财智中心C座7-19项目联系人: 高媛联系电话: ****-********12、财政部门:贵阳市财政局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瑞金南路50号经协大厦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851-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进口产品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进口产品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五日内,组织原论证专家进行补充 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作出不同意采购进口产品的论证意见;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人应当将异议意见、 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包括公示网页截图)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核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 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进口产品 反恐设备 排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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