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郧阳区救助管理站制作救助“开放日”活动宣传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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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郧财采计[2018]811号计划函要求,十堰市郧阳区救助管理站拟对救助救助“开放日”活动宣传广告制作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YYQJZZ2018—811
二、采购项目名称:救助“开放日”活动宣传广告制作
三、采购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价(即最高限价)4400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为无效投标。
四、采购项目内容: 十堰市郧阳区救助管理站制作救助“开放日”活动宣传广告(具体参数和要求详见采购谈判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有关材料。
2、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三证合一仅需持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相关内容)。
3、具有良好的供货能力、商业信誉和完善的服务体系。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许转包和分包。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至少以上2个网站加盖单位鲜章的查询结果,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
2018年6月12日至2018年6月14日下午5:30止(工作时间)到十堰市郧阳区救助管理站领取谈判文件并提交资质证件。
提交的资质证件包括: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三证合一仅需持有《营业执照》)。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的以上所列所有原件及所有原件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留存复印件。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8年6月15日上午09︰30时前递交至郧阳区救助管理站。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谈判地点:十堰市郧阳区救助管理站
采购单位:十堰市郧阳区救助管理站
联系人:郝俊
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442500
十堰市郧阳区救助管理站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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